第18期

1-5月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根据省人代会明确的完善“四个体系”,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50项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劳动保障年度十项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总体形势继续向好。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推进城镇社区和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为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着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切实帮扶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积极促进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实现多渠道就业。据初步统计,1—5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1.0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52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2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3%、74.1%和84.2%;5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比上年末又下降了0.11个百分点。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各地坚持以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强化目标管理,强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常规扩面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中断缴费人员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采取多种富有成效的措施,加大了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力促各主要险种参保人数稳定增长。至5月底,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96.9万人、1338.5万人、917.2万、845.2万人、738.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37.6万人、64.2万人、16.1万、32.5万人、26.6万人。
(三)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收入继续增长。为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经省政府同意,今年4月全省发布了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确定了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指导各市积极开展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以此引导企业做好职工工资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通过深入开展要约行动、培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企业等活动,努力实现企业职工工资的稳定持续增长。据统计,一季度末,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达656.4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4.72万人,增长3.9%;在岗职工季平均工资638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60元,增长13.5%。
(四)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不断加大,转移输出得到进一步推进。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提高培训效率,拓展就业渠道,优化工作环境,巩固转移成果”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和转移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劳务输出输入对接招聘月”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落实各项鼓励扶持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3万人,其中新增劳务输出9.08万人,苏南地区新增吸纳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4.78万人,对口挂钩交流2.0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32.6%、30.3%、31.9%和29%;培训农村劳动力19.6万人,其中转移前技能培训8.8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32.7%和29.6%,其中5.44万人持券参加减免费培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03元,其中劳务收入488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210元和53元,增长15.1%、12.2%,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62.9%、15.9%。截止3月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已达1625.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4%,其中劳务输出805.1万人,就地转移820万人。
(五)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规则,明确了职责分工,出台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新增了20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5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骨干、145个市级培训基地为基础和307个能够承担部分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的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初步建成,基本形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培养培训格局。全省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达到18万人,其中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5万人,高级技师年培训能力达到2000人,为广大劳动者终身学习、提升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了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到今年5月末,全省共培养高级工2.3万余人,培养新技师8105人,其中技师7256人,高级技师849人,新技师培养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