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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我省13个省辖市全部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截至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已全部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自4月初《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下发后,各市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多方协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近日,在南京市、常州市、宿迁市相继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全省13个省辖市已提前一个月实现全部出台制度的目标。特别是盐城、淮安所属各县(市)和泰州、镇江、苏州等市所属大部分县(市)也都出台制度,标志着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各市正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及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会提出的要求,加大对所辖县(市)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力争7月底前各县级统筹地区全部出台制度,10月1日前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同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即将下达,预拨资金即将到位。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办法和经办流程,拓展社区医保服务平台,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参保登记缴费、定点医疗服务等相关工作。

共同努力一百天  消除家庭零就业——南通市组织开展“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百日行动”

    为推进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南通市将于7月1日至10月8日开展“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百日行动”。旨在通过此次活动,全面掌握零就业家庭每一户每一位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同时认真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在9月30日前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9月30日以后新增登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15日内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此次活动实行全市联动,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行动部署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7月为“调查摸底登记月”,各地将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家访等方式,全面摸清本辖区内零就业家庭户数及其失业人员具体情况,同时填写《南通市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登记表》,建立健全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基础台账。二是全力实施就业援助。8月为“就业援助上岗月”,各地将对登记认定的每一户零就业家庭及其失业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结对帮扶等措施,一一落实就业援助责任人。就业援助责任人针对援助对象具体情况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并全力实施,力争8月底实现每一户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上岗就业(含单位吸纳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三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9月为“扶持政策落实月”,各地将把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作为促进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的重要措施,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全面落实单位吸纳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自主创业成功奖励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为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提供保障。

太仓农民足不出村享受劳动保障服务

    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太仓市政府把劳动保障信息化“村村通”工程定为2007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至今年4月底,该市68个社区、92个行政村均已实现劳动保障信息化,形成市、镇和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体系。目前,该市92个行政村“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正式挂牌,公开招聘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今后,太仓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劳动保障服务。

    一是获取就业信息不出村。通过各村计算机网络平台,将于7月底实现全市即时劳动力市场招工信息共享,实现了解招聘信息、岗位信息,登记就业不出村,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有效的就业援助。二是接受技能培训不出村。通过村级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积极有效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利用现代化传输手段组织开展各种行业的“菜单式”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技能。三是办理社会保险不出村。及时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广大农村居民参加和接续社会保险。四是享受社会化服务不出村。逐步开展农保、被征地农民的养老服务接续和管理服务。7月底将在全市各行政村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教育等社会化服务。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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