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劳工权益保护方面有诸多成功经验。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促使其就业人数大量增加,就是最有说服力的案例。加拿大非常重视利用国际自愿标准,这些标准涉及反歧视、职业安全和健康等劳工权益保护内容;另外,加拿大推行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促使非正规就业人数增加,失业率下降,社会救助压力相应减轻。
发展环保型贸易是保护劳动权益的基础
加拿大曾提出经济、社会、环境“三极”说,根据本国生态状况提出环境可持续政策,像对待公司资本一样处理自然资源资本,计算自然资源实际损耗的成本。对制定的规划充分考虑造成的外部环境成本,以及医疗成本、减少的就业量等。
多年来,中国也强调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没有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同的位置上,常常以牺牲环境来谋求经济发展。中国在自然资本评估方面也没有建立衡量生态状况的指标体系,缺少对生产外部环境成本的统计,更没有环境预算。对此,中国应当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加快发展环保型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更加重视环境的可持续性,建立自然资本评估体系,建立国际贸易环境评价机制,控制产业和贸易的规模结构,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持续和谐发展。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本国环境的可持续性。无论是国际贸易健康发展还是环境可持续性,都将有利于不断提供就业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环保型贸易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基础。
在发展双边贸易同时签订劳务合作协议
加拿大在与韩国、新加坡进行双边贸易谈判的同时,还就劳动领域合作谈判,签订协议。一是将国际劳动公约反映到劳动合作协议之中;二是提高劳工标准问题,主张执行各国劳动法。世贸组织贸易协定是最发达的国际法律体系部分,研究表明,世贸组织贸易协定以市场为导向,其涉及的劳动标准要比各国传统的标准规定限制少,更具吸引力。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在双边贸易中,考虑运用有关国际法律体系保护劳动者权益还不够。此外,中国作为世界加工厂,一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压低劳动标准,也侵害了劳动者权益。为此,中国应借鉴加拿大经验,学会在与外国进行贸易谈判的同时,就劳动领域合作同时谈判,签订相关劳务合作协议。要适当提高国内外企业劳动标准,通过具体措施直接保护劳动者权益。
发展区域经济 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加拿大发展区域经济创造就业岗位的成功案例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在加、美、墨三个北美贸易协定国,长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吸引越来越多的妇女参与有酬劳动。对于家庭经济来说,妇女的工资已经变得至关重要,而不再认为是获得奢侈品或家庭度假的经济补偿。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三个国家妇女劳动力就业率都增长了两倍,加拿大和美国妇女劳动力占46%,墨西哥占32%。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区域经济发展异常活跃,如泛长三角、泛珠三角(CEPA)、泛北部湾地区、环渤海经济圈等,这对发展中国区域经济、拓展就业空间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一种挑战。中国应学习加拿大发展区域经济创造就业岗位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进程,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利用国际自愿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
加拿大非常重视利用国际自愿标准保护劳工权益。政府认可的国际标准是ISO,企业自愿参加ISO9001(QMS)、ISO14001(EMS)这两个标准。其他国际非官方标准认定则是靠市场竞争产生的自愿标准,如联合国全球条约(UN Global Compact)、国际劳工组织公告及指南(ILO Declarations, Guidelines)、劳工保护条约(SA8000)、行业劳动保护约定(WRAP)、职业卫生与安全协议(OHS18000)等,标准内容包括:质量、环境保护、反歧视、职业安全和健康等,靠市场力量推动企业直接或间接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加拿大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保护本国劳动者权益,如正在参与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指导标准(SRGS ISO 26000),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标准、产品等,预计可能到2008年完成。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积极利用国际自愿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一些国际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某些标准门槛过高,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产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由于世贸组织重视质量及生产过程标准,因此,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要更多地自愿接受国际标准,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积极利用国际自愿标准直接或间接地保护本国劳动者权益。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保护劳动者权益
企业社会责任(CSR)通常是指自愿的、非法定义务要求的承诺和善举活动。经济全球化使企业社会责任变得越来越重要。当今世界每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需要更加依赖于其他产品和服务,更加依赖于环境、劳动力市场、人权等。
中国要借鉴加拿大经验,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和相关活动,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形象。在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立之后,还要积极实践,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最广泛、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有关群体的利益。
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是一把“双刃剑”
加拿大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强调就业的灵活性和竞争性,其基本内容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就要减少劳动力市场方面的种种约束。因此,政府要通过立法促进企业采取灵活就业政策。加拿大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的推行,带来产业工人非正规就业人数增加,轮班时间缩短,失业率下降,实际社会救助数额大大减少,对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也起到积极作用。
而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就业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方面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非正规就业也使工人劳动权益保障减少,面临极大的心理和生存压力。同时,雇主控制增强。为减少竞争压力获取更多利益,越来越多的雇主希望减少全职工人,增加临时工。
当然,加拿大已经注意到新自由主义劳工体系对劳工权益保护的负面作用,研究领域也主张建立更多行业工会,要重新修订加拿大劳动法规,要在国家级的层面上为各行业非正规就业建立保障体系,并且要重新评价弹性劳动力市场的优点。
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压力大,提倡非正规就业在中国目前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中国从事灵活就业的人数很大,特别是广大农民工,是从事灵活性就业的主要人群,因此,怎样处理好非正规就业与劳动权益保护关系的任务非常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