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合作,研究落实文件精神,规定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方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规定要求,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关,在受理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时,企业未提交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的或仅提供缴费通知书的一律不予受理,只有提交近期“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的才视为有效证明。
无锡市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的城市,据统计,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00家左右,已有50%以上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都参加了工伤保险。根据国家、省、市安监部门要求,其余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予以关停。
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生产企业实行工伤保险,为进一步实行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工伤事故、降低安全风险、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