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全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赵殿国司长主持会议,胡小义副部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胡小义副部长在会上分析了当前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形势,布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06]29号文件精神。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在会议上作了发言。他说,在劳动保障部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2003年4月起,经过了探索试点、建立制度、规范完善等过程。省政府于2005年7月讨论通过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是以政府法规形式首次为被征地农民建立保障制度。同年9月,省政府又在南通召开了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已全部建立了保障制度,有8个省辖市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截止2005年底,全省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85.97万人,参加城镇保障20.76万人,参加农保11.77万人,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转入城保4.93万人,总计123.43万人。
他要求,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紧紧围绕劳动保障部门职能和规范化管理要求,抓好资金管理、个人帐户管理、档案管理、财务会计制度、报表统计等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将发放管理工作从初始阶段就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三是切实做好对已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生活补助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省政府《保障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情况跟踪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