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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布2006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根据苏州市“十一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为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结合该市实际情况,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苏州市2006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控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4月12日公布:

1、2006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预警线为21%;

2、2006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基准线为14%;

3、2006年企业人均实现税利低于上年实际水平的,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下限为5%。

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实绩,依据当地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及本地区、本企业人工成本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苏府[2005]9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当年工资水平;要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

 

 

 

 

 


   稿件来源: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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