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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省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要点及安排

    根据年初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2003年全省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和完善以规划为导向、统计为基础、信息为手段、财务为保障,规划、统计、信息和财务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发挥规划财务工作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服务决策、综合协调和保障支撑作用。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基金监督工作对五大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协调作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规划统计信息工作:
    2003年全省规划统计信息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规划为导向、统计为基础、信息为手段,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全面提高规划统计信息的服务决策、综合协调和保障支撑作用,为全局工作提供服务。
    具体工作及措施:
    一、围绕劳动保障的工作重点和核心调控指标,加强规划工作
充分发挥规划工作对全局工作的指导作用,努力改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手段,化虚为实,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跟踪,事后有评估。
    1、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
    (1)认真制定劳动保障事业年度计划。每年三季度集中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全年计划指标的落实。三季度末布置2004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四季度末完成计划编制工作并报部。
    (2)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和分析工作。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调研工作,5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3)开展“十一五”计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
     2、落实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评估考核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
    (1)考核重点:重点对“控制4.5%的失业率,全年提供80万就业岗位,其中促进3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等项指标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对2004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就业岗位和再就业人数等指标进行预测、确定和分解。
    (2)试行失业预警工作,及时监测失业人员变化的动态数据。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探讨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方法和手段,并指导有条件的市试行失业预警制度,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开展对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的调研和评估工作。针对当前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出险,“两个确保”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特点,积极开展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解决思路,当好决策者的参谋。
   
    二、根据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统计工作的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全省规划统计的综合管理工作
    继续按照省《关于实行规划统计信息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和定期报告的通知》(苏劳社规划[2001]3号),综合管理全省规划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防止随意发放报表、自行开展统计调查,各类统计资料的对外、对上必须经由综合统计部门扎口,防止数出多门,规范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核心数据和主要数据的会审工作
    1、按季召开全省核心数据的会审会议,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核心数据和主要指标进行统一会审和上报。同时,建立厅内部统计人员联络制度并于年终加以考核。
    2、召开全省年报布置会议和表彰会议,对全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层次。省级每年至少上报部分析4篇,各市每年至少上报省分析4篇,各市质量较高的分析推荐刊登有关杂志和劳动保障网站等相关媒体,并于年终进行先进评比。
    (四)继续开展统计信息的发布工作
    继续发布《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公告》和《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半年召开一次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发布会议,分析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状况,重点是就业、社保基金的分析预测等。每季后月底前发布《江苏省劳动保障核心指标》通报。
   (五)推进统计调查手段改革,开展统计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提供决策依据
    1、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或抽样调查,结合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会同有关专家和业务部门共同制定抽样调查内容和方案,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共同开展劳动力就业状况的抽样调查,形成分析结果。
    2、继续指导各地开展劳动力价位的人工成本和劳动力价位抽样调查,汇总分析调查结果,与上海等华东六省一市进行交流。
    3、召开6城市城镇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的总结推广会,对抽样调查开展好的城市介绍经验并全面反馈分析结果。
   (六)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
    1、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工作。
    2、对抽样方法、分析方法、报表程序等开展专门培训,提高全省规划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强规划统计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促进全省工作的开展。
    4、对定点城市的工作加强指导、沟通和支持,推动定点城市规划统计信息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全省规划统计工作水平。
    
    三、信息工作
    2003年全省信息化工作重点是以“金保工程”为龙头和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
    1、立项:围绕“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申请省政府立项并制定资金筹措方案。
    2、制定整体规划: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制定我省“金保工程”总体发展规划。
    3、按照“金保工程”有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建设省级数据中心”的要求,整合省级各子系统,加强管理和督查,力争尽快实现省级“五大保险”的初步统一。
    4、加强指导:召开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工作会议,布置“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和今年工作。加强对各市的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加强对各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的调研,掌握全省信息化工作开展进度,指导开展信息化工作,促进全省“金保工程”建设。
    
                                            财务管理工作
   
    2003年财务工作目标:继续着力于巩固大财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财务综合管理,努力提高财务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要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事先控制,及时跟踪资金运行,把握资金使用动向,准确做好日常会计核算;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着力于服务当前劳动保障核心工作,立足于支撑整个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具体工作及措施:
    一、推进“大财务”综合管理
    1、大力抓制度建设。目前,我厅实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已有多处不能适应部门预算的要求和当前劳动保障形势的飞速发展需要,针对这种现状,2003年,要制定新的全厅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上巩固和完善大财务综合管理。
    2、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2003年要继续推进会计委派工作,对全厅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及必要的轮岗,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会计人员定期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计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3、理顺工作模式。全厅实行的统一总帐管理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出纳、总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出纳要从执行的角度管好、用好资金,对全年的资金安排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完成日常会计核算,把好资金使用关;总帐要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变事后监督为事先控制,要参与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最终达到对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突出重点、确保全局。此外,总帐在管理中要提高监管力度和服务效率、质量,做到定期上门服务。
   
    二、劳动保障资金和经费的管理
    1、按项目管理劳动保障资金和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2003年 ,全厅资金将按照单项核定定额、专项经费分项目、分单位分解拨付,实行计划控制,总帐监控。各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要严格按照项目进行核算。
    2、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专门项目上,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重点项目重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对于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财务制度的要求使用,总帐要及时把握资金的流向,每季度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单位,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
    1、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管理。2003年,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要把重点放在规范全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向财政、物价部门争取新的收费项目的立项。
    2、及时编报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每季度编制预算外收支计划表,做好日常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和预算外资金拨付各单位的工作。
    3、与财政及时对帐。要做到每月和财政核对预算外资金帐目,催缴各单位上缴预算外资金,有计划、有进度地完成全年预算外目标任务。
    4、做好票据管理工作。要加强行政事业收收费票据的管理。按照“缴旧领新,票款一致,及时结清”的原则,抓好“源头”管理,使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衔接,充分利用票据管理手段,促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票据的稽核工作。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
    1、制定采购计划。按照2003年部门预算,分部门、单位、采购时间及时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并把计划分解下去。今年三季度末,必须全面完成全年政府采购计划。
    2、对采购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必须及时了解需要政府采购的物品进行到哪一个环节,不管在哪个环节上出现问题,都能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3、及时对帐。政府采购必须每月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各单位总帐及时对帐,保证整个政府采购工作在资金、实物、计划等环节有序进行。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
    1、参与基金财务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基金的预决算报表。参与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决算、季度报表的编制,对基金的收支余的动态情况要及时全面掌握。
    2、对各项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配合基金监督部门,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核算进行审计,保障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1、做好2003年度部门预算分解执行工作。
    ⑴ 分解预算指标。把财政部门核定的日常经费按人员编制分解到每个处室、直属单位,重大业务工作的开展所需经费由专项来满足,突出核心工作,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⑵ 制定执行制度。日常公用支出按照指标单方法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进行分解和控制。下拨各单位的经费、资金按照部门预算核定数的80%拨付,预留20%集中在厅财务处统筹安排使用。
    2、及早准备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必须紧紧围绕和突出劳动保障部门的中心工作,抓住编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特别是按照财政部门建立项目库的要求,努力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论证说明工作。力争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再就业资金、“两个确保”资金的投入。
     
    具体工作安排:
    一、建立内审制度
    一季度,组织对全厅各直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经费和基金的内审,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
   
    二、做好2002年度全厅财务决算的分析报告。
    对照2002年部门预算,全面分析全厅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对各项社保基金的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分析以及同历年度基金决算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全面了解基金的年度运行状况以及发展趋势,形成分析报告后提交厅办公会议讨论,并及时将报告向各有关单位报告和反馈。
   
    三、总帐管理
    1、总帐的监管和服务。总帐要加强监管职能,按照部门预算和财务制度来跟踪资金使用,及时把握资金流向,加强事先控制;总帐人员还必须定期主动到各单位上门服务,及时记帐,同时加强与各单位负责人的沟通。
    2、拨款管理。一季度,会各单位总帐会计分解全厅今年部门预算中单项定额和专项经费指标,每月5日下拨正常经费、专项经费及预算外资金。每季度初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专项经费。
    3、分析情况。总帐人员应在每季度初对上一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将资金运行情况反馈给各单位和规划财务处。
  
    四、会计委派
    1、业务考核。由厅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牵头组织对全厅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进行评估;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轮岗。
    2、加强培训。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的下午为定期学习会。
    
    五、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1、立项。规范收费项目、标准,争取新的立项。
    2、收缴及对帐。与财政及时对帐,及时催缴各单位上缴资金。
      
    六、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
    1、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2、及时对帐。及时与财政厅、采购中心对,做到计划、帐款、实物相符。
    3、固定资产管理。二季度协同厅办公室对全厅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以及资产管理责任制度,每件固定资产必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七、五大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的审核
    1、审核。对五大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参与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
    2、审计。结合基金监督工作,对五大保险基金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
  
    八、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1、继续坚持相互监督和不相容职位的分离。
    2、印鉴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分岗位和分工管理。
    3、建立健全包括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的顺利开展。
  
    基金监督工作
    一、2003年基金监督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按照基金监管“三个转变”的要求,一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贯彻落实七部委通知精神为核心,建立起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的多部门协作监管的组织机制,加强对基金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二是重点开展两项检查工作,即专项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进行三项基础性建设,即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章程、非现场监督核心指标报表及基金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四是研究四项探索性工作,即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监管工作探索、社保经办机构的考核评估办法和社会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加快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1、2月下旬将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力争以省政府名义下发。
    2、我省贯彻七部委实施意见下发后,及时会财政、地税部门协商建立基金监管核心指标定期报告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保基金的流量和存量,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核心数据的汇总和反馈,为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3、加强协调配合,密切与财政、地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同时加强与各基金管理中心的交流联系。
    4、督促指导联系城市全面贯彻落实七部委文件精神的监督试点启动工作。包括研究制定《通知》贯彻实施意见情况、建立与有关部门协调机制的情况、研究各项社保基金收支和管理流程情况、确定对社保基金征收、发放、管理机构实施基金监督的主要数据情况、监督制度和队伍建设情况等。
    5、召开全省基金监督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七部委文件精神。
   (二)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工作
    1、根据省监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监发[2002]25号)要求,3月上旬组成四部门联合检查小组对6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基金各个环节及全过程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重点对基金清理回收情况、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制定全年的现场监督方案、内容等,积极开展现场监督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各地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基金管理情况和对基金监督举报案件进行查处。
   (三)加强基金监督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1、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制度。
    (1)出台《省社保监督委员会章程》,明确有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使委员会的工作有章可循。召开一次委员会工作会议,建立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和沟通。
   (2)规范现场监督工作程序,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指导各地开展现场监督工作,各市的现场监督检查面要达到60%。
   (3)制定非现场监督报表并定期报告,强化非现场监督手段,加强综合分析。按照《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
   (4)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监督审查制度,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和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对今后社保基金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实行全过程有效监控。
    2、规范监管行为。
    组织全省基金监管人员和社保机构稽核人员参加社保审计检查证培训和负责审计检查证报名、考核工作,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社会监督,健全全省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网络,完善举报案件处理结果报告制度,开展挤占挪用基金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复查,确保涉案基金的及时收回。
    4、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指导推进各省辖市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选配必要的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基金监督队伍,没有设立基金监督机构的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基金监督工作;制定基金监管人员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基金监管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建立全省基金监管人员信息库。做好我省社保审计检查证的报名、考核等有关工作。
    5、继续进行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基金的回收工作,分析原因,对尚未回收的基金逐笔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尚未回收的基金的状况。根据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确实不能回收的逐项审核核销,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发生新的挤占挪用。
   (四)积极开展四项基金监管工作探索
    1、企业年金监管工作探索。
    与厅养老保险处联合对企业年金的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做好政策宣传和年金运作的探索,采取举办培训班、赴外省调研学习等形式,推动我省企业年金工作的开展。
    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帐户管理监督工作探索
与厅医保处、医保中心联合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3、研究对各社保经办机构的考核评估办法,制定考核评估指标,规范经办机构的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4、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研究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建立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3月份:
   (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分两个检查小组,检查6个地市,中旬结束。
   (2)出台《省社保监督委员会章程》并下发成员单位。
   (3)督办七部委贯彻实施意见,力争3月份出台并下发。
   (4)中旬前做好全省基金监督会议有关准备工作,月底召开会议。
    4月份:
   (1)协调财政、地税部门建立基金监管核心指标定期(季报)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和信息反馈制度。
   (2)重新统计全省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布省及13个省辖市的举报电话和范围,接受群众举报。
   (3)对联系城市的监督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5-6月份:
   (1)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和非现场监督报表,讨论修改下发。
   (2)重点推进全省贯彻七部委文件的落实工作,督促各市加紧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基金,对尚未回收的基金逐笔建立档案备查。
   (3)协调建立省社保监督委员会的联络制度,研究开展委员会工作。
    7月-8月份:
   (1)组织举办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培训班;
   (2)赴有关市县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3)筹备召开省社保监督委员会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9-10月份:
   (1)举办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
   (2)召开省社保监督委员会会议;
   (3)会同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探讨开展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选择1-2个单位作为试点,寻找突破口,规范管理并加强监管工作。
    11-12月份:
    研究制定经办机构的考核评估办法。
    总结汇总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2004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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