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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6年上半年劳动保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简析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均超序时进度。现将2006年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第一部分  就业和再就业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省实现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双增,登记失业率、登记失业人数双下降局面。1-6月全省新增就业51.0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8%,净增就业41.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75.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3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79.6%和86.2%;登记失业率3.47%,比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实现了控制在4.0%以内的目标。
上半年,全省城镇单位、个体私营、社区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总数为1272.48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636.7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60万人,社区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人员75.78万人,分别比年初增加7.9万人、38.4万人、6.1万人,扣除城镇单位与个体私营重复统计因素11.12万人,上半年全省实际净增就业41.28万人。

    二、主要特点及分析

    1、全省就业形势继续向好

    一是经济较快增长带动了就业的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较快的增长,为就业增长发挥了基础作用。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9871.2亿元,同比增长15.4%,增速比上年同期快0.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5.1%、17.3%和14.1%。到6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1.02万人,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是城镇单位从业人数回升趋势明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数从去年二季度开始保持持续上升,国有、集体单位从业人数下降幅度明显减小,其他类型单位(主要是三资企业、其他类型企业)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上升。主要原因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所有制改革基本到位,从业人员的结构变动趋于平稳。6月末,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数636.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0.53万人。

    分所有制结构看,国有单位282.15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03万人,下降2.8%;城镇集体单位37.75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54万人,下降10.7%;其他单位316.8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3.09万人,增长15.7%。
分行业看,全省19个行业中11个行业从业人数在回升,人数增加最多的仍是制造业,同比增加26.53万人,增长11.3%。增加人数超过万人的还有建筑业、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人数减少较多的行业是批发零售业和煤气、电力及水生产供应业,同比分别减少2.11万人、1.01万人。

    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期相比,13个市中只有淮安小幅下降,其余各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加较多的市为苏州、南京、无锡等市。

    三是个体私营经济的较快发展,城镇净增就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上半年,城镇个私经济进一步发展,城镇个体私营注册户数和注册资金继续增加。从注册户数看,上半年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54万户和177万户。从注册资金看,上半年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分别达到8000亿元、620亿元左右,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个体私营经济仍是城镇从业人员增加的主要渠道,6月末,全省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数达到56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了38.4万人。

    四是社区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增幅趋缓。6月末,全省社区公益岗位和灵活就业人数达75.7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1万人,增长平稳。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去年同期净增8.06万人),增幅趋缓。主要原因:一是社区公益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容量有限,已基本趋于饱和状态。二是去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双无”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加大了再就业援助力度,今年,全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2、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效应显现。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加快工作进度,2月份省政府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3月份出齐了8个配套文件,并通过实行周通报制度,督促各市出齐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我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在若干方面作了进一步延伸、拓展和充实。同时,为推动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的落实,我们会同省委宣传部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宣传周活动,举办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班,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援助活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从统计数据来看,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较好,截止到6月底,全省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3万本,实现再就业8.45万人,其中发放“4050”人员3.91万本,实现再就业2.75万人,在领取优惠证再就业的人员中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1400人,享受税收扶持政策6600人,6月末享受社保补贴12.03万人。

    二是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了发挥。上半年我省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继续抓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量和质的同步提高,上半年全省已鉴定取证的培训技师、高级技师5439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普遍开展,促进提高了劳动力的技能水平,逐步满足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有效发挥了其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作用。

    第二部分  社会保障

    一、基本情况

    1、参保情况

    截至6月末,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00.58万人、1190.7万人、866.2万、741万人、661.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48.28万人、66.6万人、27.7万、60.8万人、30.8万人,全面超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2006年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目标人数分别为1020万人、1200万人、835万人、743万人、668万人)

    2、基金收支情况

    截至6月末,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总收入分别为195.29亿元、66.97亿元、16.23亿元、3.95亿元、3.7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6.5亿元、12.95亿元、2.5亿元、0.65亿元、0.15亿元,增长23.0%、24.0%、18.3%、19.7%、4.1%。

    截至6月末,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总支出分别为164.67亿元、46.1亿元、8.6亿元、2.5亿元、2.3亿元。其中: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项保险基金总支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7.7亿元、6.3亿元、0.7亿元、0.2亿元,增长20.3%、15.8%、40.4%、9.5%;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1.1亿元,降幅11.1%。

    3、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情况

    截至6月末,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60.48万人、86.1万人。

    二、主要特点及分析

    1、各项保险扩面形势较好。今年以来,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坚持以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强化目标管理,强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常规扩面工作,各主要险种参保人数均已接近全面目标数,其中失业保险已经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2、基金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从统计数据看,除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增幅较小外(4.1%),其余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同比增幅均在18%以上,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同比增幅最高,达到24%。

    3、基金支出有升有降。基金支出增幅最高为工伤保险,达40.4%,其次为养老保险,增幅为20.3%,比去年同期增幅高出12.9个百分点,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对全省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人均月增资达71元。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继续下降,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领取人数下降至25.16万人,同比下降了5万人,降幅达13.4%。

    4、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进度较慢。首先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来看,部下达江苏2006年农民工参保目标是200万人,目前江苏仅为60.48万人,完成目标难度很大。目前,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对原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增加农民工标识,规范参保个人信息采集标准,召开推进农民工参保动员会等措施,力争完成部下达目标。其次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也不容乐观,目前江苏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总数为86.1万人,按照“平安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的要求,达到这一目标难度较大。

    第三部分  劳动工资及劳动关系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814元,同比增加1467元,增长15.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4%。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受群众举报5824件,接受群众投诉15418件,主动监察检查单位41458户,涉及劳动者282.4万人,为29.9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41.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3829.2万元,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等待遇16020.9万元,涉及农民工17.5万人;督促5334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12938.1万元,涉及劳动者17.3万人;督促4299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登记,涉及劳动者14.7万人;共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290户,清退童工203人,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规定的单位537户,为1.2万名劳动者清退各种风险抵押金394.9万元。

    二、主要特点及分析

    1、苏北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全省领先。三大区域中,由于苏北地区自去年下半年陆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加上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趋好,企业职工工资也有所提高,因此,苏北地区的职工工资增幅全省领先,达到17.4%;苏南、苏中分别增长13.5%和17.2%。在13个省辖市中,平均工资增速前三位的分别是连云港(23.1%)、淮安(19.6%)和扬州(17.9%)。不过,从收入的绝对额看,我省南北差距仍较大。苏南、苏中、苏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13131元、9258元和7917元。苏南五市排名职工平均工资前五位,其中,南京最高,为14223元,比最低的宿迁多出1.3倍。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果显著。与上年同期相比,200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检查单位数增加了36.4%,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增加了4.5%,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金额增加了26.9%,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增加了19.2%;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及单位数增加了36.3%,金额增加了123.7%;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数增加了50.9%,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规定的单位数增加了83.9%。

    3、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数仍呈上升趋势。从本年度数据情况看,涉及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案件分列前三位,从上半年各地执法情况看,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等侵犯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提供虚假信息,收取高额介绍费以及其他欺骗求职者的“黑中介”行为依然存在,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在各地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有所提高的同时,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劳动合同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OO六年七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省厅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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