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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


2003年是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我国经济影响加深的一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劳动保障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劳动保障部的指导下,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继续推进劳动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二00二年前三季度我省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200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保障部的指导下,今年以来,我省围绕年初工作的总体安排,做了大量工作,使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主要表现在: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就业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全省共有2.48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1.6%。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8.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二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1—9月全省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0.09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16.40亿元,社会筹集19.81亿元,企业自筹23.88亿元。全省共使用59.61亿元,确保了绝大部分在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三是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1—9月,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26.2万人,征缴基金1.71亿元。四是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并轨工作进展平稳。1—9月,全省共有5.61万名下岗职工出中心,9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47.68万人,失业保险已成为主要保障形式。五是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各级财政支持下,省、市、县(区)三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已基本实现计算机联网,前台操作全部微机化,各市基本做到了同城区劳动力供需信息资源共享。

   (二)两个确保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在去年加大对苏北、苏中养老保险困难市县补助力度的基础上,今年共确定31个省级重点补助的困难市县,省给予重点补助7.145亿,占地方资金缺口的三分之二。省重点补助的市县数由去年的22个增加到31个,省补助资金数额由去年的4.27亿元增加到7.145亿元。通过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补助力度,补助方式变事后补拨为事前预拨,促使全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特别是困难地区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9月末,全省社会化发放人数达22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3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99.53%,13个省辖市均已达到100%。

    进一步加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9月末,全省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为5.87万人,都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代缴社会保险费。突出解决难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淮安市个别县发生少量欠发欠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的问题,采取省补助方式,也基本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

    通过狠抓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加大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力度,开展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实施目标管理和情况公告等措施,促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9月末,全省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为695.58万人,比年初增加13.17万人;缴费人数641.93万人,较年初增加23.92万人,提出完成全年净增22万人目标的39%。1—9月,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08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长16.47%,征缴率为94.2%。9月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726.2万人,完成全年覆盖770万人目标的94.4%;1—9月,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4亿元,完成全年征收15亿元目标的96%。

   (四)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并轨的力度,加快了并轨的步伐。9月末,全省13个市当期新增下岗职工数均为零,全省滞留中心下岗职工人数比年初下降了49%。9月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47.68万人,比去年底增长20.7%,失业保险已成为主要保障形式。

   (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实施

    在全面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步伐。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也已报请省政府即将批转各地执行。6月末,全省进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20多万人。

   (六)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得到全面推进

    全省所有市、县(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先后启动实施。9月末,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1万人,比去年末增加145万人,已完成了全年覆盖530万人的目标。针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个人负担过重和实际医疗消费水平降低等问题,积极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大病医疗结算、转诊管理等医改配套实施办法也得到不断完善。加快做好省级机关医改的启动准备工作,《省级机关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送审稿)》已报请省政府审批。完成了对驻宁中央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部省属大专院校等9万多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和采集工作。全面实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制度,加强了对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统筹管理。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七)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不断完善,工资宏观调控不断加强

    为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和“两个合同”制度,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厅主动会同省总工会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年”活动。在年初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年”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会议,进行了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制定了省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意见、协调劳动关系定点联系制度和开展管理年评比活动的意见,为推进两个合同提供了组织保证。认真总结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经验,在企业岗位工资制度、经营者年薪制、工资集体协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以及人工成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发布了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对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率先调整了企业最低工资的构成,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八)职业培训和鉴定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制定下发了深化全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了技师学院的布局,新增设了1所技师学院,新创建5所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编制下达了今年技工学校3.3万人的招生计划,比去年增长6.5%。围绕“5112”教育富民工程,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百名专家服务老区真情回报社会”活动。通过各类技能竞赛,评选出了22名“江苏省技术能手”,并向国家推荐了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4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立了江苏省中英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办公室,大力拓展高新技术和新职业领域的鉴定工作。上半年省鉴定中心组织鉴定人数2.3万人,合格取证人数为1.9万人。

   (九)仲裁办案方式进一步改革,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全面实施劳动仲裁“阳光工程”,依法实行5个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公开;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裁决结果公开。全面推行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制度,提高了劳动仲裁的社会公信度。制定下发了《劳动争议案件证据审核规则》,不断规范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审活动,提升高效服务的水平。上半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万件,涉及劳动者2.24万人,其中集体争议案件256件,涉及劳动者7646人,已审结1.44万件,结案率达89%。

   (十)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基金监督力度不断加强

    制定了2002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首次发布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形势分析和2001年度统计公报。完成了厅办公局域网终端设备的采购和新办公楼网络的布线工作。进一步实行财务统一归口管理,初步实施全厅会计委派、总帐集中管理、厅内部门预算等制度,加强了财务综合管理的力度。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和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对6起群众举报案件进行了处理。

   (十一)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积极向省人大、省政府建议加快《劳动合同条例》、《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对全厅56件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4件,降格审批1件,保留51件。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编印发送《职工维权手册》12万份,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完成了对12.2万户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年检,补签劳动合同36.8万人,追发工资等待遇9200万元,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9亿元。同时,对2.8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受理群众举报5538件,办理劳动监察案件4545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4.7万人,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427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845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开展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加强了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情况的审核。对省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6月末,全省共有36313家单位,105.54万人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已达25.59万人,全省基金收入18.47亿元,收缴率达92%。完成了对省人才市场代办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并办理了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

    在全省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为制定《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作前期准备。切实加大清理回收违规基金的力度,建立了到期未收回基金上报制度、清理回收到期未收回基金目标考核责任制、谁批准谁负责、谁放贷谁收回责任追究制度。至6月末,全省收回违规基金近1亿元,比去年多收回8000万元。

    二、关于当前和今后劳动保障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前三个季度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就业和两个确保的任务十分繁重。突出表现在:

    一是2003年我省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由于各种就业矛盾的交相汇织,如人口就业总量的矛盾、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与失业并轨的加快,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等,使得全省的就业难度增大,就业和再就业面临新的难题:

    一是自然原因:人口大省造成了劳动力的供远大于求;

    二是历史原因:江苏是老的工业基地,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企业的改革使原有隐含的大量富余人员随着市场经济而显性化,大量下岗人员走向社会;

    三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了就业结构的优化,经历了下岗失业的阵痛;

    四是城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势在必然。城乡劳动力供给总量增加,向现行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提出了挑战。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战略上统筹解决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才能最终解决我省的就业问题。

    五是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新成长的大中专毕业生大量增加,形成新的就业压力。

    二是确保企业离退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难度更大。由于养老保险历史欠债没有补偿,加之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企业改制、减员增效力度加大,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年增大,不少市县已无基金积累,特别是苏北部分市县的财政无力保证当地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全省77个市县,去年有64个当期收不抵支近15亿元。预计今年将有67个市县当期基金缺口约39亿元,其中31个依靠自身无力保发放的市县纳入省重点补助范围。全省养老保险负担重的市县越来越多,目前这种应急式的补助办法已难以解决面广量大的缺口问题,而且在没有解决好“造血”这一根本问题的前提下,省一级承担的责任也将越来越大。

    三是失业保险面临潜在的巨大压力。从全省上半年基金收支情况看,支出增幅大大超过收入增幅,而且各地情况很不平衡。上半年,13个省辖市中已有5个市当期收支出现赤字。预计到年末,全省97个统筹地区有74个当期将出现赤字。随着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企业改革改制力度的加大,失业人员将继续大幅增加,基金支出将继续增长,基金的承受能力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四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难度加大。目前进展  较快的主要是原来试点的地区,其他地区特别是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作难度更大。医改制度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务院和省政府早已明确,一些地区还处在研究和准备阶段,影响了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水平的保障。有关社会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政府和社会的呼声很高,群众的要求也十分迫切,但由于难度较大,具体措施不多,收效不大,亟待研究解决。

    三、关于2003年江苏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安排

    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为统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把两个确保放在首位,加快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落实,推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继续广开就业门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全面推进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大力加强劳动保障规划、信息化和法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监督检查机制;面对入世新要求,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对策,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第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强化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要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责任。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主动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三个方面。一是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计划和组织推动的建议,制定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统一部署,整体推进。要认真搞好摸底调查,重点摸清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技能素质、家庭收入、就业愿望,以及本地区社区就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岗位潜力,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巩固业已形成的良好工作机制。主动协调计划、经贸、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城建等职能部门,同时要加强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各个方面的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经常性的沟通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三是要切实履行好劳动保障部门自身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完善工作手段、解决好困难群体再就业为重点,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财政补贴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再就业扶持政策所涉及的下岗失业人员数量、补贴项目与标准等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所需资金规模,提出切实可行的预算安排建议。要建立合理有效使用和严格管理再就业资金的制度,充分发挥资金投入在扶持再就业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流失。

   (三)尽快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体系。要抓住落实中央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抓紧推动这项工作尽快取得成效。一是尽快建立机构。积极主动地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解决好机构建设中的职能、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等问题,力争年底前在绝大多数市、县普遍建立街、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社区配备工作人员,做到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二是在高起点起步。从一开始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职能要健全,全面承担起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服务、面向企业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方面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不能单打一。三是加强管理。一定要把好用人关,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二、坚持不懈地巩固两个确保。

    巩固两个确保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也是搞好再就业工作的基础。在中央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讲话中都反复强调了这一点。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把两个确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更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要认真查找“死角”,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加以解决。对协议期满暂时还难以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继续运用现有各种渠道筹措的资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并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

    第三、狠抓就业目标任务的落实。

    2003年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布置和劳动保障部的安排,重点是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将失业保险率控制在4.5%左右。

    第四、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继续花大力气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的扩面工作,决不能让法定参保对象游离在覆盖计划之外。二是要依法核定缴费人数、缴费基数,严惩“跑、冒、滴、漏”行为,做到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少一人、不漏一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降低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或变相“减、缓、免”社会保险费。三是要认真执行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公告制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社会监督,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大力追缴企业欠费。要力争实现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全覆盖,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保证在92%以上的目标。

    第五、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重点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按照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原试点市要达到75%以上,非试点市要达到60%以上。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努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大力推进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个私经济组织参加医疗保险。抓紧制定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三是要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

    第六、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

    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我国加入WTO后,如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留住人才,是国有企业亟须解决的重点之一。因此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经营者年薪制、经营者持股、期股、年金等多种制度相结合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者薪酬体系。二是要进一步抓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三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劳动关系运行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动态、细致地排查,及时指导企业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将各类劳动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恶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七、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重点要落实好四项工作:一是要结合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研并力争出台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政策措施。二是要充分利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社会培训实体,为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致富本领。三是要大力推行技师资格社会化鉴定,规范考评程序,提高鉴定层次和质量。四是要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建立符合生产与教学特点的鉴定模式。

    第八、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

    重点要落实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力争全省全面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二是要按照《行政监督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强化基金监督的手段。三是要认真贯彻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的行政监督地位,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加强规划统计和信息工作,夯实劳动保障事业基础。

    规划统计工作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省要进一步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确保规划统计信息工作的实施。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基本情况要清楚。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要有正确的认识、准确的判断,做到心知肚明。二是基本数据要准确。重要数据要做到随要随有、真实可靠。三是基本手段要现代化。要建立基础统计数据的会审办法,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渠道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同时,要做好核心数据的每季汇总上报工作。

    信息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龙头。按照劳动保障部“金保工程”的要求,2003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软件统一、硬件统一、接口统一、数据传输方式统一”的四统一原则,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做到规范业务流程,推动计算机管理,以建设中心城市资源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为重点,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

    第十、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强化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抓紧制定好今后五年地方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条例》、《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失业保险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调研、论证、修改和完善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三是要组织开展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执法大检查总结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四是要积极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劳动仲裁“阳光工程”,扩大劳动争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范围,组织开展好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切实提高仲裁效率,实现结案率达97%的目标。

2002年江苏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项目

单位

2001年

实际

2002年

计划

2002年三季度预计到达数

2002年预计到达数

一  一、培训就业

 

 

 

 

 

1、 1、城镇需要就业人数

万人

73.66

 

72

80

2、 2、城镇新就业人数

万人

34.94

26

28

37

3、 3、年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

万人

8.41

 

5.17

2

4、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3.6

4.5

4.1

4.5以内

5、 5、技工学校招生人数

万人

3.6

3.3

3.8

3.8

6、 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万人

25.65

23

18

25

二  二、劳动工资

 

 

 

 

 

1、 1、职工工资总额

亿元

758.55

834.4

614.42

819.23

2、 2、职工年平均工资

11842

13026

9591

12789

3、 3、城镇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含私营企业)

万人

677.40

725.78

696.30

715.07

4、 4、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数

万份

8.51

9.00

8.56

8.75

5、 5、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

%

90.3

90

78

90

三  三、社会保险

 

 

 

 

 

1、 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

万人

212.74

225.52

220

224

2、 2、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675.38

698

673

698

3、 3、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750.9

770

722

750

4、 4、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456

530

600

630

5、 5、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万人

474

470

475

475

6、 6、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万人

483

480

477

477

    四、劳动保障监察

 

 

 

 

 

1、 1、检查用人单位数

万户

7.7236

8

6

8

2、 2、群众举报案件结案率

%

96.53

96

97

97

2003年江苏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项目

计算单位

2001年

实际

2002年

预计

2003年

计划

1、城镇需要就业人数

万人

73.66

80

82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4.94

37

34

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

%

45.71

46

40

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万人

36.14

41

45

5、城镇登记失业率

%

3.6

4.5左右

4.5左右

6、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后再就业率

%

72

73

65以上

7、社会保险

 

 

 

 

其中: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

万人

212.74

224

236

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675.38

695

705

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750.9

750

770

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456

530

650

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474

470

500

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万人

483

480

500

8、职工年平均工资

11842

12789

14068

9、街道一级建立劳动保障机构的比率

%

89

100

100

1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

%

1

15

50

11、养老保险广域网覆盖率

%

30

40

50

12、建立养老保险数据库的比率

%

100

100

100

 


   稿件来源:省厅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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