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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试点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


    从2001年7月1日起,辽宁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惟一试点省份,开始了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两年半的积极探索和努力,辽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根本转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支付风险进行了必要的资金储备,促进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促进了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试点的预期目标。
     一是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日趋规范。辽宁省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2001年7月开始统一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占用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通过人民银行国库逐级向省上解,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运营?并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金运营情况按年向社会公布。截至2003年末,全省累计征收个人账户基金88.8亿元,全省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录情况统一通过广域网由各市向省传输,实行个人账户由省社保经办机构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共同管理的方式。
    二是初步建立了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管理制度,在现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了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明确了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管理的主体,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管的管理体制。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方式为购买国债和协议存款。截至2003年末有83亿元进行了投资运营,其中,购买国债43亿元,协议存款40亿元。按照目前购买国债和协议存款的比例,预计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收益率将达到2.5%左右,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1.98%的水平至少高出0.52%,实现了目前国家规定的要求。
    三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个人账户基金审核拨付制度。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核算、分级支付的管理体制。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账户基金的支付范围,严格执行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审批程序,保证了基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截止到2003年末,辽宁省已为32.3万名新退休人员及转移、死亡、出国、农民工返还等3.1万人累计支付4889.6万元。
     两年多来,辽宁省围绕这项试点工作出台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制定配套办法,不断完善政策;实行目标管理,加强检查监督;搞好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使全省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在不断探索中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了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根本转换,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辽宁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试点政策操作,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各级财政积极弥补统筹基金缺口,不仅保证了当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又使新缴纳的个人账户基金一步做实,实现了养老保险目标模式真正转换的历史性突破。
    二是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支付风险进行了必要的资金储备,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城镇人口和产业工人比重较大,是在全国较早地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不做实个人账户,财政负担将越发沉重,未来支付的风险难以控制。
    三是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权利与义务更加明确,有利于参保缴费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意识。从业人员对老有所养问题更加关注,自觉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明显增加。参保人员逐步意识到缴费与养老保险待遇的关系,使一度出现的实际缴费人数下降的问题开始出现转机。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已经引起参保人员的关注,他们通过不同方式了解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情况,要求增加运营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运营收益率。参保人员更加关心个人账户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监督个人账户管理质量的参保人员已经越来越普遍。
    四是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个人账户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体制,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标模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辽宁通过社保试点,个人账户基金已经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金归集、账户管理、基金运营、基金支付、会计核算等方面实现了全省统一,其实质是已经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省级统筹,同时也为实现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在完善政策、基金管理、统一制度等方面积累了可借鉴经验,为下一步实现省级统筹创造了条件。
    五是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促进了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实个人账户要求以扎实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前提,要求在原来地区之间基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门之间业务管理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这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一个挑战。辽宁社保试点通过认真研究管理制度和规范业务流程,大力开展业务人员的素质培训,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基础工作,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建立,并统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应用软件,同时加大硬件投入,实现全省通过广域网进行数据传输,使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初步实现了管理服务规范化。
    辽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转换的重要实践,是完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步骤,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战略措施。经过近三年的实践,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对促进辽宁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辽宁的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效果和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看,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制度模式的根本转换,建立资金长期平衡的良性运行机制,不是一届政府、一代人可以彻底完成的,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的探索实践,因此,辽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需要在现有试点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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