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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03——2007年失业保险预测预警报告


    我市失业保险制度自 1986年建立至今,已有17年发展历史。至2003年3月底,失业保险已覆盖全市35.36万名职工,占应参保职工总数的98 .9 %。近年来,随着我市下岗职工出中心和企业全面推行“三置换一保障”改革改制,失业职工人数剧增,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日趋增大,为了能够把握基金需求的变化趋势,防范风险,保证广大失业职工能够 100%按时足额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 确 保社会稳定,我们综合过去几年本市失业保险的状况对未来 5年中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 、 支出、结和领取人数进行了综合分析 、预测 ,现将我市 2003-2007年失业保险预测预警工作汇报如下:

    一、泰州市失业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失业不可避免。 一方面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企业兼并 、 破产和重组的力度逐渐加大,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减弱;另一方面以减员增效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正向纵深发展,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势头不减,就业岗位的需求压力增大,其结果就是进一步加剧了劳动力市场总量供过于求的矛盾。

    2、结构性失业长期存在。 一方面原有的失业职工和企业的新裁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技能素质偏低,加之新成长的劳动力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用人倾向于年轻、 高素质的劳动力,致使老的失业职工多数成为“滞销商品”;另一方面由于新增长的劳动力文化素质提高,择业取向发生变化,一些工种很难在本地城镇招工,业主转向农村和劳动力价格底的外地招收工人,从而加大了本地的就业压力。

    3 、择业取向和就业空间的背离形成失业。 近几年,我市在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重视发展劳务输出,但大部分城镇失业职工虽然没有工作,一般也不愿意离开家乡外出应聘,所以劳务输出的机遇多数为农村劳动力获取。

    4 、“非典”冲击就业形势,加剧失业现象的发生。 据调查非典疫情对我市就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吸纳就业容量大的服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这些企业又是吸纳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

    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均属于流动性行业,即服务于流动人群,而本身又由流动的劳动者来从事。防非的基本要求是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控制疫情扩散,因而对这些行业的就业影响较大。我市失业人员大多采用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再就业,而这次商贸、餐饮等灵活就业受非典影响较大,因此可能使部分已就业的失业人员收入减少,甚至再次失业。

    另外,从近期看,受影响的企业因为经济活动的下降,直接反应是裁减用人,在非典爆发初期,裁减的主要对象为临时工。因而,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受到的影响最大。目前大量在外的农村劳动力回流,加大了本市的劳动力供需比例,使我市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二、泰州市失业保险历史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人)(表一)

年 份

年末参保人数

基金

征缴额

当年领取失业金平均人数

基金

支出额

直接发放失业金

人均月领取失业金

基金滚存结余

1999

39.37

4089.52

2920

2564.12

590.7

168.6

6479.38

2000

39.63

6102.59

12448

6377.31

3136.78

210

7075.5

2001

39.98

7146.91

21769

9198.91

5733.94

219.5

5783.95

2002

36.32

6814.52

35973

14092.66

9712.81

225

-312.63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近三年来,我市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平均每年都在 2 万人以上。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帮助他们渡过了生活难关。

    2 、失业保险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 依照相关规定,我市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部分再就业资金,用于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生产自救、转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活动,帮助了半数以上的失业人员重新上岗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走上了新的再就业之路。

    3、经济体制转换与产业结构调整导致的失业人数大幅上升。 2000年至2002年底正是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时期,这期间我市许多企业破产、改制,大量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严重降低了失业保险的造血功能,同时增加了失业保险的支付压力。

    4、事业单位的参保对失业保险支付能力起到强有力的支撑。 2000年至2002年底,尽管我市参保的企业职工人数大量减少,但我市失业保险征收额基本呈上升趋势,事业单位的参保对失业保险支付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2002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全年征收额为1887.77万元,占全年失业保险总征收额6814.52万元的28%。

    5、人均失业保险支出标准呈刚性增长。 2000年7月份由于失业保险执行标准的发放依据调整,失业金人均月发放标准比上年增长24.6%,剔除这个不可比因素。从2000年下半年起到2002年底,人均失业保险享受标准也呈现刚性增长趋势,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5%。

    6、基金积累迅速减少,且统筹地区之间严重不平衡。 我市 1999年基金滚存结余6439.38万元,到2002年底倒挂312.63万元,从总量上来说已不具有备付能力,同时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相当严重。我市共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7个,2001年姜堰首先出险,到2002年底除市直外其余6家当期全部收支倒挂,出险单位2家。兴化、姜堰二市累计赤字分别达2128.87万元、2872.92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2152.88万元。(见表二)

   三、 2003 — 2007年失业保险状况发展趋势:

   当期参保人数减少情况 : 2002年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6.32万人,比上年净减少3.66万人。由于我市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已于2002年6月份基本结束,因而出中心新增失业人员已很少,但我市“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参加人数有30万人,按照改制后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职工直接失业,总失业人数要达到10万人,到去年底全市已完成改制的企业达60%左右,个别地区,如姜堰市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还有40%的改制企业,预计到明年底全面完成改制工作,新增失业人员4万人,加上事业单位改制和企业正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按4%减员预测,预计每年减少约1.2万人,5年还要减少6万人,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约10万人。

   当期新增参保人数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 从业人员约 55 万人, 2002 年 GDP 增长速度为 11.6 % ,随着省委、省政府沿江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市经济必将带来新一轮的增长,保守估计为 GDP 每年增长 9% , 就业的经济增长弹性 = ( GDP 的增长率 /3 ) / 就业量的增长率 。预计每年新增城镇从业人员 1.65 万人,剔除个体工商户和部分企业未及时参保因素外,预计年约新增参保人数 1.2 万人, 5 年新增参保人数 6 万人,到 2007 年底参保人数为 313840 人。

   四、 2003—2007年失业保险基金状况分析。

   收入情况预测: 到 2003年3 月末我市有参保职工353651人,1-3月份失业保险费收入为1904.1万元,按实际征收额计算,完成的缴费基数为2001年度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的70%,以后年度按每年社平工资增长8%计算,到2007年5年累计保险费收入约41590.23万元 。

   支出情况预测 : 2002年我市直接发放给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金(不含医疗费)9712.81万元,人均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25元,按照2000年—2002年3.5%的年均增长速度,2003—2007年预计直接支出失业保险金50138.44万元。由于各地再就业资金的建立,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预计失业保险调入再就业资金的数量将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上升。其他支出中除医疗费适当增长外,其余项目基本保持不变,预计支出总额为8665.5万元。2003—2007年失业保险预计总支出为58803.94万元,,收支倒挂17213.71万元。倒挂从2003年初继续向高峰逼近,2003年倒挂3636.95万元,2004年倒挂8473.54万元, 2004年四季度达到倒挂高峰,当期收支倒挂2262.64万元。倒挂从2005年开始进入萎缩期,预计到2006年上半年基本实现收支持平。2006年当年可实现盈余848.7万元,2007年实现盈余1584.08万元。

   五、应对今后五年失业保险基金短缺的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双重作用。 失业保险要改变过去客观上存在的重保生活轻促就业的倾向,充分发挥既保生活又促进再就业的双重作用。一要坚持失业保险与再就业工作的紧密联系,建立健全再就业服务体系。二要建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的培训机制。三要加强劳动用工的监督和检查,对用工单位使用劳动力尤其是失业职工,必须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变隐形就业为公开就业,杜绝失业职工再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从而减少失业保险金的支出。

   2、努力扩大覆盖范围。 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是解决失业保险出险的最行之有效的办法,采取积极的措施,把应纳入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缴费范围,加大依法征缴力度,实现全覆盖。一是将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二是主动与地税、工商等部门配合,将重点放在非公有制单位的参保上。三是加大对破产重组企业的跟踪力度,对已完成改制重组的企业积极跟进,责令其依法及时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3、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征缴。 一是加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坚决打击查处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并且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及时交换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失业保险征缴的准确性。二是全力抓好失业保险的征缴、清欠工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督促参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坚决杜绝协议缴费,依法查处欠费单位。对不能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要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进行相应处理。

   4、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切实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力。 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用于安置失业职工的各项财政预算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在今后几年内规模不减,额度不降,同时积极谋求失业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情况下的财政补贴办法和措施,以巩固失业保险堤坝。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渠道,弥补阶段性基金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充实失业保险基金,强化失业保障功能。

   5、加强基金管理,健全基金支付机制。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是体现失业保险作用最重要的环节。首先在失业保险支出上,要严格按《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使失业保险金申领规范化。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失业保险个人帐户,健全科学严谨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制度,完善失业保险银行发放的相关手续。另外要组织专人切实加强对基金筹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稳性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动态管理,减少失业保险基金流失。

    总之,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减震器”作用,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失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同时,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的各项法规政策,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


   稿件来源:泰州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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