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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镇劳动力供求状况分析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4 年 3 月

    苏州市城镇劳动力供求情况和全国、全省的总体形势大体一致,劳动力资源增长较快,总供给超过总需求;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不同步,经济发展迅速而就业岗位增长滞后;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供需资源不匹配。

    一、城镇劳动力供求情况与分析

    1、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 供给情况:我市 1996 — 2005 年 10 年间劳动力自然增长累计为 68 . 52 万人,其中城镇为 14 . 53 万人 ( 见表一 ) ,需重新就业者累计约 40 万人。 10 年间劳动力总供给约为 108 . 52 万人次,其中 2001 — 2005 年劳动力供给约为 55 . 73 万人次。

    表一:

年份

自然增长劳动力人数(人)

城乡合计

其中城镇

1996

69962

11708

1997

63273

17660

1998

94286

15151

1999

62553

8967

2000

37850

7168

2001

39547

11904

2002

69685

17384

2003

85614

19665

2004

82497

17918

2005

79966

18786

 

685223

145311

    需求情况:据测算, 1996 — 2005 年苏州市劳动力自然减员腾出的就业岗位为 19 . 36 万个,其中 2001 — 2005 年共有 10 . 06 万个。每年因经济增长新增的岗位约为 3 万个。据此计算, 2001 — 2005 年间,我市每年劳动岗位需求缺口为 6 . 15 万个。实际上,随着企业改制,更多职工下岗;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增多;经济发展迅速,大量外地劳动力输入本地;开放促进人才流动加速,每年有数万名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来苏竞争工作岗位。因此,今后几年,我市劳动力供需矛盾仍将十分严峻。

    2、经济发展对扩大就业的拉动力显示不够充分 。我市经济增长比较快, GDP 年年以两位数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数,其绝对值也名列全国前茅。可近年来就业再就业状况并未随经济快速发展而缓解,失业反而呈逐年上升之势。 ( 见表二 ) 。

    表二:

年份

GDP

登记失业率

市区从业

人数

亿元

增长率

全市

市区

1998

1250.01

 

2.6%

3.96%

58 万

1999

1358.43

8.7%

3.5%

4.54%

56.6 万

2000

1540.68

13.4%

3.48%

4.6%

54.9 万

2001

1760.28

14.3%

3.65%

5.01%

54.3 万

2002

2080.37

18.2%

4.08%

5.75%

54.89 万

2003

2802

18%

3.93%

5.29%

57.78 万

    关于就业弹性,苏州地方上没有权威的数据积累,但高速增长的经济对就业环境的改善并不十分理想,虽然就业岗位增加较多,但适应城镇大龄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却有限。对于这种现象,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但我们大体上可从三方面作出分析:一是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苏州经济高速发展不仅为本地、而且为大量外来劳动力创造了就业机会,为全国、全省的劳动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现行的统计方法未能准确反映这一情况。二是高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贡献越来越大,一般劳动力贡献的比重相对减弱,苏州外向型经济发达,高新技术发展很快,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是经济进步的表现。三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减缩过快,一向作为我市经济支柱且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轻纺工业快速萎缩,导致下岗失业人员猛增,凸显了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的矛盾。

    3、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劳动力供需矛盾不仅表现在总量上,而且反映在结构上。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生产和生活需求多样性的日益丰富,产生了“不少事情没有人去做”和“许多人没有事情可做”同时并存的现象,这就是劳动力的结构性矛盾。一是产业结构升级对技术工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从劳动密集型企业下岗的工人年龄、文化、技术条件无法很快与之相适应,形成再就业困难。二是配套工作没有跟上。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产业向高新技术方向快速提升时,必须相应加快产业结构配套调整的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吸纳转移劳动力。这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是相对滞后的。统计显示, 2002 年我市在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为 32 %,从业人数在 93 万人左右,与发达国家的 70 %左右相距甚远。三是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非经济因素的影响。目前劳动力市场在用人和择业两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观念和定位上的偏差。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出现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提出了苛刻的用人条件,不仅要年纪轻、文化高,甚至对求职者身材、长相都提出很高的要求,不合理地提高了就业的门槛;而在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中,对自身就业的条件缺乏正确的评价,择业时挑肥拣瘦,定位过高,甚至对某些职业存有偏见,以致多次错过再就业机会。这些现象,加剧了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就业困难群体仍有一定的存量。 2003 年度,全市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仍有 9000 多人,其中,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有 4360 人。这一群体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比较困难的,也是我们的重点工作。

    4、城镇流动(农民工)就业规模增大 。据统计,苏州总人口 590万,其中农业人口327万。农业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263万人,城镇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213万人。二项合计,城乡劳力476万人,占总人口的80%。另外常年来苏打工的外来人口2003年达到258万。

    关于本市城乡劳动力统筹情况。我市从 2002年4月起,取消了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的歧视性规定,城乡劳动力一样凭学历、技能等条件参与竞争就业。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限制政策。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计划调控和地域限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中的基础作用。取消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审批制,实行登记备案制。取消向用人单位收取使用农民合同制职工或外地劳动力管理费。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岗前培训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为适应城市化的发展,我市加快了覆盖全市、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区、镇全部建立职业介绍所,联网运行,信息共享,形成了以公共职介为主导,民办和特色职介为补充的就业服务网络。就业服务的功能、质量和实效日益提高。

    同时,大力推进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全部建立,为城乡就业统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于南北劳务合作交流的情况。到去年底,我市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外来务工登记人数为 56.15万人,其中吸纳苏北来我市登记务工人员已达到21.25万人,占全部登记外来务工人员的37.8%,占本省来我市登记务工人员的90%。其中对口挂钩交流的宿迁市来我市务工人员达3.5万人,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2万人目标的175%。我市共计吸纳苏北对口挂钩地区劳动力5.5万人,占苏北地区输入劳动力的26%左右,比上年增长141%。

    综上所述,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是改革深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此,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将是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大问题。苏州劳动就业形势和全国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有其特殊性。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较好,经济也较发达,所以本地劳动力的自然增长和实现就业问题尚不大,而大批外来人员流人和农民进入城镇造成的人口机械增长对劳动就业构成一定压力;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结构调整造成大批职工下岗失业,使劳动力结构性矛盾显得十分突出。特别是其中“ 4048 ” ( 女 40 岁、男 48 岁以上 ) 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解决起来有一定难度,应该成为我市当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 2004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和预测依据

    2004 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是:新增劳动就业岗位 25 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岗位 12 万个,失业人员实际就业 8 万人,大龄人员再就业援助 1 万人;创业培训 2000 人,高技能人才培训 3000 人,失业人员免费培训 2 万人,农民及外来工培训 5 万人,技能鉴定 3 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 60% 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 左右;与苏北劳务合作输入劳动力 11 万,其中对口挂钩合作的宿迁市 3.5 万人。

    以上目标,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 2003 年,苏州实现生产总值 2802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 18% 。在这种经济增长条件下,全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 37.4 万个(其中新增城镇劳动就业岗位 15.8 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0.8 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 54.8% 和 32.6% 。 2004 年苏州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长 12% 以上,实际利用外资也是增长 12% ,吸引内资、民资增长 20% 。预计苏州 2004 年仍保持着一个较为强劲的增长势头。由此可见,我们对实现 2004 年的就业目标是有信心的。但由于 2004 年度苏州将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水平,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加上考虑国际国内经济宏观形势的变化因素,尚不能就经济增长对就业岗位的拉动力作出很乐观的估计。从今年年初的调查摸底情况看,就业岗位增加的形势还不容盲目乐观,再加上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因素,我们对就业目标的确定也要考虑留有比较科学的余地。因此,我们把 2004 年的新增岗位目标确定在 25 万个,比上年的目标增加较多,但比去年实际新增岗位数量略低一些,就是出于此因素考虑。

    关于失业率的考虑。以苏州目前的从业人数计,一般失业率每上升 0.1 个百分点,失业人员约增加 1500 人左右。若 2004 年底失业率控制在 4.5% ,则比 2003 年度上升了约 0.6 个百分点,合计增加失业人员 9000 人左右,由此推算, 2004 年度若失业率为 4.5% ,失业人数为 6.2 万人左右。根据常年苏州的失业人员数情况看,将失业人数控制在 6 万人以下,失业率控制在 4.5% 左右是可以做到的。

    对农民工和外来劳动力的吸纳,我们预测 2004 年度仍然可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苏州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约有 60% 左右可吸纳外来劳动力。但随着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对外来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制造类的中外合资企业逐步将招聘一线操作工的基本条件定位在高中(技、职校)及其以上毕业生,初中毕业生若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了一技之长,已很难被招用。我们初步调查,外地来苏州寻找工作的民工,被中外合资企业招用的比例一般在 50% 左右。外来劳动力的就业观念也亟待转变,苏州需要的大量服务业专业工种,如宾馆餐厅服务员、商场营业员,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的工种,如缝纫工、挡车工等,工资收入并不比一些中外合资企业一线操作工低,但应聘者不多。外来劳动力也开始出现结构性的矛盾。因此,我们对苏州吸纳外来劳动力的总量也不能估计过高。

    三、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以上目标,总的要求是:把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市政府办实事项目,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鼓励和扶持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和就业组织,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手段,规范和发展各种职业中介机构,形成政策促进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具体措施:

    1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切实把扩大就业再就业的目标有机地体现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各方面工作中去,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商贸、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和社区公益性岗位,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开发公共事业和各类社区服务业,扩大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等新型服务业的就业容量,鼓励发展适合社区就业的非正规劳动组织,以及鼓励失业人员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全方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再就业岗位。

    2 、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跟踪调查研究《再就业优惠证》发证对象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简化办证程序,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做到应发尽发,及时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手中;抓好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工作,筹集和管好用好再就业资金,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将再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并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增强再就业 政策的资金扶持力度,适当提高再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拓宽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 4048失业人员享受两项补贴的范围,由原来的社区公益性岗位扩大到社会所有公益性、服务性岗位,重点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增强公益性岗位对 “ 4048 ” 就业困难群体的吸引力和从业的稳定性;完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主辅分离企业税费减免的认定工作,主动与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关系,组织开展相关企业的年检工作,落实相关企业享受扶持再就业的减免税费政策;协调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落实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措施,引导和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从而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效应。还要认真、稳妥地发挥再就业基地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

    3、着力强化再就业服务手段 。 要在巩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重点是做好新劳动力市场的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力争把我市劳动力市场建成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符合“六化”标准的劳动力市场。抓紧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积极开展国家确定的网上劳动力市场试点,在“苏州劳动保障网”上建立技能人才人力资源库和企业用人需求库,为劳动者网上求职和用人单位网上招聘开辟信息通道;实现同城区就业、失业登记和求职、招聘信息与计算机联网;规范基础台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为失业人员求职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失业人员求职。

    4、充分发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其职介所作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开拓创新,从机制上激活。一方面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利用原市场继续开拓业务,主动引进上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用人大户,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困难失业人员服务窗口,继续做好就业弱势群体的重点推荐帮扶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充分发挥公益性职介机构的优势。同时,要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适应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5、全面推进城乡就业统筹和南北劳务合作。要根据我市城市化步伐加快的新情况,将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全市就业计划,统筹安排,彻底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规定,打破城乡劳动力的身份界限,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完善城乡劳动力就业登记和发放统一的《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办法,让农村劳动力参与市场平等竞争就业。

    6、努力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会议精神,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职业培训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培训工作的模式上突破、层次上突破、政策上突破、指标上突破、基地上突破,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各项培训,以及开展企业岗位、项目培训;同时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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