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全省职业资格证书贴花制度的通知
苏劳社鉴[2007]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全省职业资格证书征订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按年贴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开始,对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按年贴花制度。证书贴花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并按年免费发放,具体贴花位置为取证人照片右上角。凡未贴花的证书,视同假证。
二、各市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购买空白证书时,配发相应数量的贴花。各市于每年年终时,交回未使用完的贴花。需交回的贴花数=年初发放贴花数-上报的查询发证数-废证(花)数。交回上一年度剩余贴花后方可购买下一年度空白证书,领取下一年度贴花。
三、请各市彻底清点本地区(含所辖区、县)空白证书库存量,填写库存空白证书情况一览表(附表1),加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章,凭表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2007年度贴花。
四、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向社会公告贴花制度,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凡被举报有未按规定贴花的,作为证书管理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五、各市要将规范证书管理作为严肃纪律、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本地区证书管理工作。完善证书管理制度,建好证书购、出、入库台账;确保证书打印质量,减少废证量;及时上报发证数据,实事求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做到购买空白证书数、统计报表发证数、上网查询数三个数据的一致。 六、劳动保障部有新的空白证书管理规定出台,贴花制度届时再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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