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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苏人才高办[2007]2号

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27号),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参照本工作规则,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相关职责制度,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276042,传真:(025)83276090(自动),E-mail:gjnrc@js.lss.gov.cn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充分发挥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办公室名称和设置

    办公室全称为: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简称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或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

    二、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

c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等17个部门组成。

    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成员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省劳动保障厅分管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由省总工会分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同志和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详见附件1)。

    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向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提出,经有关领导同意后调整。

    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负责平时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人才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具体工作协调。主要包括:承担领导小组有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目标任务的建议;提出制订或修订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办法措施的建议;负责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沟通与协调,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事项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详见附件2。

    五、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

    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领导小组议定的高技能人才工作;

    (2)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高技能人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3)审议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或向领导小组提请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也可视工作需要适时提议召开。

    2、专题工作会议

    办公室专题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确定。

    3、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办公室相关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会议议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并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文件制度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办公室印发下列文件:

    1、办公室会议纪要;

    2、主任在办公室会议或有关会议上的讲话;

    3、办公室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的通知或意见。

    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签批。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工作简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三)督查制度

    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扎实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办公室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以通报、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开展全省性的高技能人才工作督查,须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织,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
 
    附件1: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吴可立  省劳动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李晓布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单作银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徐尊杰  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成  员:张永根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王亚军  省编办机构编制处(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处长
            赵芝明  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施友成  省经贸委培训处处长
            马  斌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
            詹世平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戴民辉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正处级)
            吕建国  省人事厅工考办主任
            杨志霞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于建明  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处长
            赵灿奇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
            刘洪光  省统计局人口与就业处处长
            华  文  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
            赵克忠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朱永安  团省委城工部部长
            李  萍  省妇联组联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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