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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的通知

苏劳社培[2006]1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
  现将《江苏省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十一五"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技工教育实际,突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建设,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从2006年起,我厅决定组织实施《江苏省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实施《计划》,重点解决技工教育"双师型"师资的短缺,加强师资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素养,为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支撑,进一步:推动技工教育培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师资培养平台建设,省、市(行业)、院校共同行动,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以院校为基础、产业发展为导向、政府强力推动的机制,在我省形成能与国际接轨又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具有江苏技工教育培训特色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格局,基本实现师资队伍数量、结构、质量与技工教育培训事业发展速度、规模、水平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符合。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国际与国内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在实施,《计划》时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结合"两个率先"的进程,围绕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更新观念,拓宽视野,及时跟进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逐步建立起有内有外、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师资培养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培养专业带头人,打造强势专业的原则。各地在实施《计划》时一定要把培养专业带头人作为强院、校靠的突破口,重抓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培养专业带头人,强化专业建设。要通过强化专业建设,推出一批品牌专业。要通过品牌专业,做强、做优一批院校。

  (三)坚持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的原则。各
  地在实施《计划》时要根据培养。任务的时序节点,既要有重点,也要照顾一般,通盘考虑,合理安排。要在确保完成省厅布置的培养任务基础上,把企业实践制度落到实处,为广大教师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四)坚持形成特色、逐步推进的原则。各地、各级各类院校在实施,《计划》时要紧紧抓住现代技工培养这个根本任务,尽快在师资培养的理念、内容、方式和方法上,形成自身的特色。同时要继续在增强师资培养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化建设整体推进师资素质的提高。

  四、工作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师资培养的主要任务是:是按出国出省研修与进修、省内培训和就地参与企业生产实践自修提高三种类型,高中低配置进行运作。研修与进修分别在境外、国家上海基地进行;培训在省的师资培养基地进行;企业实践主要以市为单位统筹安排就地进行。到2010年,要实现教师出国研修50名,国内进修100名,省内基地培训250名,参加企业实践跟班上岗培养600名,共1000名师资培养的目标任务。

  五、基地及其分工

  (一)省在无锡建立中外师资培养基地,借助与奥地利维也纳技术大学合作的平台,无锡基地负责师资的境外研修交流与国家上海基地师资培养进修组织工作;

  (二)省的常州、盐城师资培养基地,依托、借助两基地的强势品牌专业,构建实训平台,负责师资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企业实践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由各地借助既有校企结合紧密型企业资源,结合学生生产实习活动,有计划、有重点的安排教师到企业,跟班上岗,有针对性的了解企业生产实际,把握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创新教学方法,自我完善提高。

  (四)省无锡中外师资培养基地师资研修的专业方向为精密机械制造、模具设计、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国家上海基地师资进修培养专业方向为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汽车服务业、创业公共实训和装备制造业等专业;常州师资培养基地师资培训专业方向为数控技术、电气工程、计算机网络等专业;盐城师资培养基地师资培训专业方向为机械、机电和汽车维修与检测等专业。

  六、培养方式及其费用

  (一)师资培养研修与进修采用脱产学习钓方式进行,在省内基地的培养采用利用寒暑假进行的形式,企业实践采用跟班等不脱产方式进行。

  (二)师资培养研修时间分境内境外二段进行,境内主要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方式强化语言训练,境外研修大体安排为5个月左右的时间;参加国内上海基地进修和省内基地师资培训的时间,一般按40左右课时安排;安排到企业实践跟班上岗培养的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一个学期。

  (三)境外师资研修培养的费用主要采用由派遣院校与财政专项资助的方式筹集,教师参加省外和省内师资进修、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派遣单位负担。

  七、师资培养的对象及其条件

  (一)参加境外师资研修的对象,主要是面向省内各技师学院的教师。其推荐、选拔的条件和要求为:(1)热爱技工教育经自愿报名、院校推荐,并参加相应的培训;(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身体健康;(3)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为专业学科的带头人;(4)具备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的外语能力;(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工作纪律;(6)研修后必须为派遣单位工作服务期满5年并签订相应的工作合同。

  (二)参加国家上海基地师资进修的对象,主要是面向省内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的教师。其推荐的条件和要求为: (1)热爱技工教育经自愿报名、学校推荐(2)年龄在35周岁左右;(3)具备较高相应专业知识和较高操作技能,具有专业带头人的潜质。

  (三)参加省内基地师资培训的对象、主要是面向省内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其推荐的条件和要求为:(1)热爱技工教育经自愿报名、学校(单位)推荐;(2)年龄在30周岁左右;(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已成为相应专业的教学骨干。

  (四)参加企业实践跟班上岗培养的对象,面向省内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培训机构的教师。主要是重点安排没有企业背景、缺少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安排理实一体化教师及其从事教学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

  八、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师资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年度计划,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师资培养培训任务分配表
    2、省技工教育师资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3、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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