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地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12月22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劳动保障厅在无锡召开了全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组织部郭广银副部长、省劳动保障厅陈震宁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康主任专程到会并讲话。二十家企业提交了会议交流材料,六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会上介绍了各自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省和各地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企业代表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主持。
郭广银副部长从人才工作的高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高技能人才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一起纳入人才强省战略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建设,共同构建江苏发展的人才优势。郭部长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引导,创造氛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动力。
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康主任充分肯定了召开这次会议的及时性和必要性。他说,这次会议切中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工作的核心。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围绕企业的需求,通过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作用,提升企业职工的总体素质,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建立科学的培养评价体系,是高技能人才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传统的社会化鉴定向建立社会化评价、企业鉴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以及农民工单项职业能力认证等多元化评价机制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就是如何使证书制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对员工尤其是高技能人才进行评价。会议交流的二十份材料是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取得成绩的集中展示,不仅对推动江苏高技能人才工作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而且对全国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省劳动保障厅陈震宁厅长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肯定会议收获的同时,对当前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和会议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全省“十一五”期间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基本方向和总体要求是: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促使企业普遍建立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于一体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一支技能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力争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占企业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8%,大中型企业对在岗职工普遍正常地开展技能评价。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行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联动,真正形成“政策拉动,服务推动,企业主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力促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主体作用的全面发挥。今后应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重抓政策落实,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政府激励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环境。第二,要重抓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地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要注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创新培养模式,健全评价体系,完善企业激励制度。第三,要重抓服务效能,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创造更好的运作条件。社会和相关部门要为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包括提供职业资格认证服务、校企合作培养服务、劳动力市场配套服务和公共实训服务,最终实现企业和职工从技能提升中都能获得相应回报的双赢局面。
陈厅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会议的贯彻落实。一是传达会议精神,及早部署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对照各个工作环节,检查梳理各项政策是否制定到位,执行到位。二要摸清底数实情,加强分类指导。各地要对本地目前企业数、职工人数及企业职工中技能人才的结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台帐档案,跟踪督查实施进度。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方法。要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的想法和要求,重点研究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四要强化宣传发动,注重典型引路。要宣传技能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各种不同类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会上,无锡市劳动保障局就加强指导、创新方法,建立政府推动、校企互动、个人主动、社会联动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作了发言;电力、油田两个行业的代表和南汽集团等四家企业就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做法和体会作了介绍。这些典型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归纳起来,体现了“两个一”和“两个多”的基本特点。所谓“两个一”,就是普遍落实了一套工作机制和一个工作规划;所谓“两个多”,就是在采取了多样化培养方式的同时运用了多元化评价模式。在工作机制方面,不少企业建立了“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如一些企业将技能人才培养列入集体合同,写进了董事会章程,给予经费和软硬件设施的保障;组织技术专家对企业的岗位进行分析,制定职业岗位规范,按照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实行全员轮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制度,通过薪酬激励、职业生涯激励等制度的落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在企业大力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氛围,鼓励职工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在工作规划方面,一些企业立足长远发展,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列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计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占企业职工的比例,优化了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在培训方式方面,不少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走出去、请进来,以师带徒,组织研讨,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培训和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并注意与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等同步推进。在评价方式方面,一些企业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注重职工执行操作规程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采取现场考核、业绩评定等灵活的考核方式,并通过技能竞赛、技能攻关、技术比武、评选技能标兵等形式,突破资历、学历等限制,不拘一格选拔技能人才。会议期间,代表们还现场观摩了一汽锡柴和常州宝菱集团两个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一些做法。

企业现场观摩(一汽无锡柴油机厂) 企业现场观摩(常州宝菱重工)
这次会议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典型引路的方法使更多的企业不仅认识到了“应该做”,而且懂得了“怎样做”,必将极大地调动和提高企业“我要做”的积极性,推进我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