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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东部地区素质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劳动保障部决定从2005开始,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7省、直辖市和苏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重点城市,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 实施这一培训工程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带动全国职业培训工作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异较大,发展也不平衡。东部地区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量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相对于中西部地区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更为明显、更为迫切。同时,东部地区已经完成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市场就业、素质就业提到了日程。并且,东部地区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职业培训资源丰富,在以培训促就业上有客观要求也有物质技术条件。因此,东部地区要先走一步,先将素质就业的大旗举起,形成素质促进就业的格局。
劳动保障部2005年5月17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培训工程启动会,对这一培训工程的实施进行部署安排;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上海市周太彤副市长到会致辞,提出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正式启动,这为上海和东部地区的兄弟省市搭建一个区域联动、共同提高的平台。上海今后在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一方面要以这个平台为依托,贯彻落实好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工作部属,广泛学习好各兄弟省市的有益经验,努力做好自身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发挥上海作为东部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今后上海职业培训各项工作要自觉地放到东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充分利用本身的资源优势,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服务,真正体现出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社会效应。 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的目标,概括为:实现素质就业转型,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职业培训现代化。主要任务是率先建立区域联合,相互沟通,共同推动高水平培训的工作机制;率先在重点城市建立一批面向社会、高效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和鉴定平台;率先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高质量技能人才评价和鉴定新体系。率先构建包括开发新职业、运用新技术、采用新方法的职业能力建设新模式。在工程的实施中,不仅要抓紧培养出一批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还要积极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改革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传统模式,实现职业培训在内容、方法和手段上的革新,促进职业培训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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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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