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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情况的声明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连续接到举报,有培训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利用破格等一些特殊政策免试免考获取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职业在内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我中心郑重声明:人力资源管理等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必须考试,二级以上必须经过书面或口头论文答辩合格后,方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申报条件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要求;非统考类职业的破格晋升也有严格的能力业绩条件和评审程序,那种只收钱不考试或无条件破格的做法是根本不可靠的,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全国统考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统一颁发,并在持证人照片右上角贴有防伪贴花。从2007年5月开始,凡由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照片左上角也将贴有我省特有标记的防伪贴花,贴花样式每年都不同。没有贴花的,一律作为假证对待。考生可登录江苏劳动保障网(www.js.lss.gov.cn)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s.osta.org.cn)查询证书真伪。如有疑问,可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办投诉举报,电话:010-84661124,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25-8327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劳动保障部的相关政策规定,通用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实行属地管理,任何鉴定机构未经批准不得跨地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含组织报名等);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方可开展培训,非法开展培训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将受到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稿件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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