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农工办[2006]1号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将拟订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根据7月20日省政府召开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请各成员单位依照本单位职能及农民工工作职责分工,尽快研究提出本部门贯彻国务院5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8月8日前报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超海 王榕
传真:025-83271715 电子邮箱:ngb@js.lss.gov.cn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