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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保尚需“量体裁衣”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数量逐年增加,如何保障他们在进城务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障权益问题,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25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已达到2916万人。

    成绩是喜人的,但对于数量过亿的在外务工的农民工而言,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农民工参保仍然面临一些困境。

    当前,农民工依然是一个特殊历史阶段性的群体,历史特殊性就是指完全套用原来的制度安排难以很好地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因此必须要根据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就业普遍不稳定的现实来进行相关制度设计,真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调查,农民工中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比例很低,这样的农民工一般多年在外,靠娴熟的技术或经验,换来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这部分农民工,对于各个老板们来说,是人才,因此,只要有相关政策,单位一般都会给他们参加各种社保,这部分农民工占到农民工总人数的10%左右。但对更多的农民工而言,没有稳定的劳动关系、流动性强才是其就业状况的真实写照。老板们自然也很少主动为他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因此,维护这个占农民工群体绝大多数人群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障权利就成为当务之急。这部分农民工中,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占了80%左右。要推进这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业方式灵活的农民工参保,还需要为他们“量体裁衣”。

    对于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去年12月,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在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的缴费方式上,北京、厦门等地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在各地要做的是,借鉴经验,抓紧扩面,不留死角。

    但对于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来说,参保难度较大。餐饮服务业员工流动性大,当出了工伤事故时,可能老板和员工都已经换人了,但营业执照可能还没有变,这就为农民工维权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查处带来了难题。根据记者调查,不少小饭店根本就不给打工的农民工缴纳社保费,他们的理由就是:做个饭、炒个菜、端个盘啥的又不是下煤矿,哪能有那么多危险?就是烫着了抹点药膏就成了,真大不了,去医院看看就得了。

    因此,如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要不断尝试新的参保方式一样,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参保的方式也要不断探索。北京计划以营业面积大小来收缴社会保险费,江苏泰兴的按人头一次性定额缴纳社保费用等方法都为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开了“先河”,将有利地促进全国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参保。

    除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外,农民工参保扩面的力度仍需加大。我国目前的竞争优势主要还是劳动力优势,我国被称为世界制造工厂就是证明。一些地方只一味地为GDP指标“努力”,认为强制为农民工参加社保,会提高劳动力成本,降低本地的竞争力,更有个别地方为了地方利益和所谓的“比较优势”,竟然把不要求单位为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作为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

    当前,农民工参保的最大难点是个体工商户。因为配套的法规不太健全,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对象是企业,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缴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而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对象是企业,若个体工商户不愿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罚款或强制执行时都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在促进企业参保,维护农民工社保权益时,如果工商、税务等部门能积极配合,对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不发营业执照、不给税务发票的话,参保的形势就会好得多。但实际上,在工商登记条例、税法里没有这种明确要求,工商、税务一旦真配合这么做的话,可能就面临行政诉讼风险,这也使得工商、税务等部门难于配合劳动保障部门,部门之间的合力难以形成。可见,形成农民工参保的社会合力不仅要在宏观上重视,在微观层面上,也还有很多事要做。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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