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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无锡市为农民工输入地。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农民工170万,其中外省来的109万。农民工与本市居民的比例为1:38.4。农民工从事职业主要为:工业、农业、经商、服务、运输、建筑等。这些年来,无锡市十分重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启动“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实行了一套独特的政策,为的是让外来农民工有一个温暖的家;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建立了一套维权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04年无锡被评为全国农民工最满意的城市,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大格局。今年三月,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出了一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措施。法律援助机构对于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农民工工伤事故赔偿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等事项的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农民工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法律服务机构要求法律咨询,需要办理法律援助的,可到事由发生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各法律援助机构,要为农民工提供包括免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代理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提供相应服务:比如告知宣传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帮助填报申请表、经济状况申报表、证明表等。

    2、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市司法局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和有关行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一是针对不同群体的性质和服务要求,在总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司法局与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经常研究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工伤、工资、婚姻家庭等问题,每周安排律师前去值班,接待处理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来访和法律咨询。二是在农民工聚居地设立新市民法律援助工作站。锡山区自去年4月在东亭镇成立新市民法律援助春雷社区服务站以来,已建立了9个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每个服务站均配备了社区律师,保证新市民能得到“及时、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在农民工维权的重点环节设立专业性的法律工作站。为便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和因劳动关系、工伤发生纠纷的员工寻求法律援助,江阴市法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市公安局交警二中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社会弱势群体就近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近年来江阴市法律援助案件中,工伤、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的频发,要占到全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70%,而该类案件中,受害人多为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或本地群众,由于信息渠道还不够畅通,不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致使合法的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应有的赔偿难以兑现。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咨询点前移至有骨伤专科特色的云亭镇卫生院,探索贴近群众、及时介入的快速援助服务模式,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云亭镇司法所和云亭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接待群众咨询,为受害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3、为困难家庭和新市民聘请家庭律师。2004年,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区100户困难家庭(含新市民)聘请了法律援助家庭律师,开创全国先河,2005年增加100户,今年重点为100户新市民聘请法律援助家庭律师。3月30日,在东港镇举行“新市民聘请法律援助家庭律师”签约仪式。根据协议,签约的新市民如有法律需求,可直接与其家庭律师取得联系,家庭律师也将定期走访,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来自江苏省盱眙县的农民工陈仁广,与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徐枫律师签订《聘用合同》后,感动地说“锡山区把我们当新市民看待,今天又从法律上来保护我们,使我们感到很温馨!”

    4、加强工作协调,努力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对接。无锡市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努力减轻受援农民工的诉讼成本。江阴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就如何有效减轻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诉讼费负担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并达成一致:当事人持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决定书到法院起诉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除了受理管辖权、执行管辖权有异议的案件外,法院依法同意缓交诉讼费,并且缓交期限可以迟至判决生效后,乃至案件执行前。这对那些本来就没钱打官司的困难群众是一个福音,更为那些因遭遇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拖欠工资而无力交纳诉讼费的外地民工当事人扫清了诉讼障碍。


   稿件来源: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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