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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为农民工办好十件事


    日前,泰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从解决工资支付、技能培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10个方面,年内为农民工办10件实事,并逐步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这10件实事涉及工资支付、劳动保障、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具体为——

    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广和使用农民工权益公示牌,制定返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细则;

    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地区都要在今年内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检查,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和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开展电镀等剧毒、高毒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开展对服装、纺织等人员密集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改善农民工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环境;

    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坏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单位、企业设立法律援助站所,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受案的条件,实现应援尽援;

    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

    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基本的就业服务,年底前,再次清理取消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和跨地区流动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完成今年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建立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中心,对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落实城市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收借读费的政策,确保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进入公办中小学,且在入学、收费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建立并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平台,制定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导意见。


   稿件来源: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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