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淮安清河区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了刘业民、刘业亮等154名农民工诉淮安市兴营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施工承包人高庆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近15万元的工资款全部发放到154名农民工手中,圆满地解决了拖欠数月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消除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的消极因素。
2006年3月,红豆集团在淮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一大型工业项目。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与淮安兴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工业园围墙工程的施工协议书,规定由该建筑公司作为乙方承担围墙的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该建筑公司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将该工程交于其项目经理孙某与管理人张某具体组织实施建设。此后,孙某与张某另行与承包人高庆荣订立施工合同,约定由高庆荣负责组织农民工进行工程建设。该工程于2006年5月竣工并验收合格,此后因转包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付款,而农民工始终没能拿到应得工资。农民工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通过爬塔吊等过激及不理智方式,不断给政府施压,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针对这种情况清河区法院主动配合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参与案件前提协调工作,并通过法庭多次向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讨要工资,最终154名农民工以淮安市兴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高庆荣为被告向开发区法庭提起了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诉讼。清河法院受理后,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开辟了司法绿色通道,依法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司法救助。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依法对154名原告的诉讼费用予以了缓减免。二是采取诉讼保全。经原告申请,开发区法庭及时向红豆集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将其作为发包方应付的工程款进行诉讼保全。三是组织三方调解。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促使兴营公司与红豆集团解除原施工协议,兴营公司与其项目经理解除内部承包协议,高庆荣出具了承诺书,保证该工程的权利义务均由其承担,红豆集团与高庆荣重新签订了施工协议,农民工撤回了对兴营公司的起诉。高庆荣与农民工签订了付款协议,农民工撤回了对兴营公司的起诉。高庆荣与农民工签订了付款协议,由其支付工资款。9月12日,开发区法庭根据双方约定的数额将近15万元的工资款如数发到154名农民工手中。9月14日,154名民工向开发区法庭赠送了题为“心系民工兄弟,维护司法公正”的锦旗。
(省高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