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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民工子女共享城市教育资源


     四川省成都市为了让那些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子女能与城市孩子一样共享城市教育资源,让农民工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专门出台《关于做好2006年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意见》,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出了规定和要求。

     ——城区公办中小学向农民工子女敞开。《意见》规定,凡在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区范围内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只要符合《意见》规定要求的条件,都可以到本辖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其暂住户口所在地城区孩子一样公平的待遇,不必再受户口限制和交纳借读费,这一规定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衷心拥护,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入学程序简单规范。《意见》规定,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程序只需两步:第一步,持暂住证、原籍农业户口簿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段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子女入学申请。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免费开具由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印刷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第二步,持有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的家长,于规定时间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登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入学信息进行公布。

     ——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意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公、依法规范”的原则,统筹协调抓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导;五城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全面工作,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督导;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稿件来源: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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