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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大力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技能培训工作


    建设行业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领域。目前在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物业管理、市容环卫等行业就业的农民工近4000万人,约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近几年来,建设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建设行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工程款拖欠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解决拖欠工程款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专门的清欠文件,制定年度清欠计划,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目前已偿付拖欠工程款1770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的95.2%,其中偿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689亿元,占政府拖欠总额的97.7%;偿付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079亿元,占社会投资项目拖欠总额的93.4%。

    (二)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部把解决农民工工资历史陈欠和建立预防拖欠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的重点。设立了专门的清欠机构,摸清各地拖欠底数,明确清欠责任,落实清欠资金,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清偿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6.83亿元,尚未偿付的还有170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农民工工资历史陈欠的清偿任务。同时我部配合劳动保障部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国24个省份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天津、广东、江苏等地实行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信息卡、劳动记酬手册等办法。据统计,2004年以后新开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大幅度减少,各地受理投诉案件总金额比2003年下降了80%。

    (三)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引导企业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农民工的特点,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倡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施工现场为依托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模式。如杭州市依托施工项目建立农民工学校340多所,促进了农民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稳定了农民工队伍,推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综合效益显著。为有效推动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我部先后开发了96个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试题库和近百种农民工培训教材,建立技能培训机构1298个。目前建设行业已有484万农民工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其中424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今年3月至9月,我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70万农民工参加技能竞赛,激发了广大农民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的热情,增强他们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在全行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和生活环境。我们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条件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一是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并将其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指导企业合理设置农民工宿舍、食堂等基本生活设施,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三是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四是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据对18个省份的调查,目前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已超过86%。

    二、工作设想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农民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每年进入建筑领域就业的农民工人数都在增加,2002年2797万人,2003年3137万人,2004年3201万人。二是科技进步对农民工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工稳定就业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农民工对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需求越来越强。这些都给做好农民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行业农民工工作。

    (一)设立农民工学校,搭建农民工服务平台。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学校,将农民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和管理集于一体,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管理服务的创新之举,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民工组织管理的有效载体。杭州、青岛等地近年来积极开展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对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环境,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各地创建农民工学校的经验,研究提出在全行业创建农民工学校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建筑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快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确保农民工生产作业安全。二是制定农民工技能等级工资指导标准,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三是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指导企业落实《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与农民工签订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四是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还不高。为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我部将配合劳动保障部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和措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自主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职工工资总额1.5%的教育经费用于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改进培训方法,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建筑业的实际情况,依托工程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配合农业部等部门,针对建筑业的特点,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有关政策。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大规模开展建筑业在岗农民工培训。探索施工现场开展技能鉴定的方式,提高他们稳定就业能力,增加务工收入。与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减免或降低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政策和措施。

    (四)明确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一是强化城市政府“城中村”环境整治的职责,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中村”改造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城中村”环境整治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三是在今年上半年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政策措施,按照公平对待的原则,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加大农民工居住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的规划力度,总结推广苏州等地经验,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


   稿件来源: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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