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苏州市农民工达450万人,为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全面启动了农民工技能就业计划,并建立了农民工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技能就业。去年以来,全市共对6万多名农民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83%。
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市里成立了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职业培训处、就业与失业处、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协调全市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建立市、县、区统一的技能培训制度。制定《苏州市关于开展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实施办法》。对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培训操作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也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市、县(市、区)统一的跨省农民工一次性免费技能培训制度。
三是建立与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补助机制。制定了《苏州市实施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资金补助办法》,明确对外省市农民工在苏州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实行一次性定额补贴;市技工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实行联合办学或招收跨省市农村生源,其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就业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用人单位对跨省市农民工自行组织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人均培训补贴标准的30%,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以奖代补。
四是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并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从100多家竞标机构中,确定了84家基础设施较好、专业设置合理、师资队伍较强、技能培训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和企业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具体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实施工作,并公布了首批PCB电子装调、建筑安装等25个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专业及工种。在此基础上向各定点机构下达培训指标,大力开展“定向式培训”和“订单式培训”,要求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不合格的再提供一次免费鉴定机会。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培训后的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五是建立农民工职业培训数据库,实行培训工作动态管理。苏州市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建立了跨省农民工技能提升考核发证、补贴资金结算等培训信息,输入电脑,实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