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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全部由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镇江市采取全部由公办小学和初中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据统计,07年春学期全市有26926名农民工子女在镇江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目前镇江市没有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

    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责任。镇江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使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同时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各辖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镇江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大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补助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06年秋学期全市财政共补助免学杂费292.53万元,其中小学是203.04万元,初中是89.49万元。07年春学期全市财政补助313.74万元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女享受免收学杂费;扶困助学1921人, 政府财政补助14.325万元。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如镇江市民营企业——江苏飞达集团等投资350多万元建了一所民工子女学校,去年已移交丹阳市教育局按公办小学进行管理。

    三、就近入学,均衡分班。镇江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逐步纳入了城市教育事业计划,结合学校布局调整,指定部分城区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主要通过两种渠道解决:一是依托遍布全市的公办中小学接受这些孩子入学;二是将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域的一些城区公办学校改办成重点招收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均匀编班,营造友爱、平等、团结的学校环境。每年新生报名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让农民工放心送子女在务工所在地就近上学。

    四、严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负担。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严格按“一费制”收取费用。镇江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免收学杂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学生。迄今为止,未受到一例家长对这方面的投诉。

    五、待遇同城平等。农民工子女在竞选班干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参加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政府财政在安排教育费附加时,将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市学生同标准划拨。

    六、关爱困难生,因材施教。地方和学校建立了贫困生入学救助机制,采取缓交或免交相关费用,对特别困难的学生还给予了生活补助。此外还通过设立陶馨吾奖学金、台资企业家协会奖学金、市慈善基金、市红十助学金、黄奕聪奖学金等等,用于对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贫困生、优秀生的帮助、鼓励,在同等条件下向农民工子女倾斜,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的上学困难。学校还加强与农民工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稿件来源: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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