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港市农民工持续增加,到2006年11月底达到55万人,超过常住人口的一半。为此,张家港市从管理、服务和维权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科学管理
(一)职能整合,归口管理。2004年,张家港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整合相关部门社会管理资源,统筹解决农民工管理服务问题。全市8镇1区也相继成立分中心,建立村、社区暂管工作站291个,并组建了650人的专职协管员队伍和4000多人的信息员队伍,使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网络覆盖全市。每年市镇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多万元,保证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陆续出台《张家港市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张家港市暂住人员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细化为18项具体内容,分解成量化措施。对公安、计生、劳动保障等各个部门、单位在农民工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作了相应的明确,尤其是对有可能发生职能交叉的部门,从统管与分管、主抓与配合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局面。
(三)摸清底数,分类管理。通过“以房管人、人房关联”的形式,将农民工按落脚点分类管理,采取“经营店铺店主管、建筑工地工头管、出租房屋户主管、宿舍院区单位管、集居点里物业管”的方式实施分类管理。目前,该市已建立旅馆式管理、公寓式管理、集居点管理、自我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
(四)信息联网,动态管理。该市投入100多万元,开发了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并与全市8个镇1区、27个派出所和10多个部门联网,详细登记暂住人员的籍贯、年龄、流出地、就业单位等信息。实现了资料更新实时化、数据汇总自动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化。该平台建成后为公安、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各类有效信息30多万条,协助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784人(次),提供线索并协助处理计划外怀孕1408人,提高了暂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效率。
二、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亲情服务
(一)提供便捷服务。该市投入120多万元,编印了《张家港市新市民知识读本》、《张家港市新市民贴心服务指南》、《新市民防病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共50多万册,免费发放给农民工,指导他们在当地顺利就业、文明生产、健康生活。在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布各项服务措施,从就业、找房、交通、子女教育、就医、购物、旅游等9个方面,提供各类信息资讯。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专门办事窗口,广泛开展帮办、陪办、代办等“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计生部门、公安部门还经常上门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办理暂住证,方便了农民工的工作生活。
(二)组织各种培训。建立了55所新市民法制学校,累计开展3万人次法律培训,组织了有10万人参与的新市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针对不同文化、技术层次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各类岗前培训,举办了“新市民技能操作大赛”,帮助农民工实现由“农民工”向“技工”的转变。2006年市财政拨出150万元专项奖金,对首批2500多名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涉及服装缝制、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9个工种。
(三)开展扶贫帮困。依托暂管工作站和专兼职协管员队伍,每半年对区域内农民工的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普查”,对生活贫困、遭遇变故的农民工进行救济和帮扶,两年来,已发放救济、帮扶资金36万余元。
三、落实市民待遇,维护正当权益
(一)树立平等理念。该市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生存发展状况,坚持“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都是张家港的建设者”的原则,努力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工。在制订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优惠措施及提拔、使用、升迁、评优、处罚等方面,对农民工同等对待。被评为“十佳”的新市民可享受转迁户口、购买经济实用房等优惠政策。
(二)保障基本权利。重点保障“劳动就业”和“子女上学”两项涉及大多数农民工的基本权利。采用组织大型专场、开办季节性专场、举办劳务洽谈会以及组织企业外出招聘等办法,引导农民工有序就业。对施教区范围内农民工的子女免收借读费,对家境贫困的适当减免学习费用,妥善解决了3.8万“流动花朵”的读书问题,其中公办学校吸纳2.8万人,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率达100%。
(三)严查侵权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打击非法用工和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两年多来,共发放《进城农民求职、维权指南》60多万份,接待处理农民工来信来访2000多件(次),查处各类违法、侵权案件579起,裁决、调解各类劳动争议1027起,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600多万元,全市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