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6月23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就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平安计划”和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作了专门部署。
江苏省农民工“平安计划”的主要内容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制造业和乡镇区域内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争取到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江苏省农民工“平安计划”和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今年的工作目标:一是全省各类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40%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制造业、建筑业和乡镇区域内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全省范围内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40%以上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到年底要达到200万人以上;三是提高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利用现有的各项统计与资料信息,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参保数据库。
江苏省农民工办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