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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进城打工女劳动权益维护情况


    最近,南通市总工会对女性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维护情况作了专题调查,结果喜忧参半,令人关注。

    与以往相比,近年来广大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意识空间增强。从调查情况来看,有七成以上的受访者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维护劳动者个人合法权益方面,用人单位表现迥异,规模较大的或国企改制后企业能较好延续原有好的做法,严格按照要求签订集体合同,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条款纳入合同中。但不少中小私营企业和服务行业仍然存在严重的用工不规范问题,要么不签订劳劝合同,要么在签劳动合同时权利义务不对等,根本不考虑女性的生理特点,对请假、休假等动辄扣钱罚钱,让不少打工女十分尴尬。

    在受访的近300名女性进城务工人员中,有四成多集中纺织服装行业。在受访者中,每周享受双休的仅占8.2%,每月无休息日的占9%;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32.6%,大部分每天工作都在8小时以上。在纺织服装行业加班加点已成为家常便饭。调查显示,节假日、正常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只占17.7%,给补休的8.2%,可见超负荷劳动已成为侵害进城打工女的普遍问题。

    隐形侵害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现象较为突出。调查显示,有八成进城打工女工资收入在690-1500元之间,但其中加班加点的津贴占单位小时时间工资低,加时不加薪现象突出。在对待女性特殊劳动保护方面,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都享受的仅占24%,没有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占到22.3%,更多的则在理应享受的产假、生育等待遇上被打折扣。

    如何保障女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南通市总工会在调查中开出了几剂“良方”:

    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外来人口的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外来人口的社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自由转移、政策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从源头上维护进城打工女的权益。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开展多形式的维权服务,不断提高进城打工女的权益。

    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权服务,不断提高进城打工女的法律素质,提高其依法维权和自身保护的能力;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依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联合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加大外来劳动力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规和侵犯进城打工女的行为,切实保障她们的权益。

    三是加强培训,多渠道提高进城打工女的素质。调查显示,知识技能不足,是影响外来女工发展及权益实现的重要因素,大部分女工有上进心,希望学习技术和知识。但目前企业所提供的职业培训较少,能为她们开展学习培训只有一半。因此要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提高进城务工女性的综合素质,使她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发挥好工会组织的优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娱乐等活动,积极塑造健康向上社会环境,凝聚进城打工女的力量,丰富其业余生活,让更多的女性进城务工人员走出三点一线的厂区。

(新华日报  2006年8月19日)


   稿件来源: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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