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的要求,省劳动保障厅始终坚持把“两个确保”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为确保过渡时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几年来,各地按照“三三制”原则,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从1999年起,省劳动保障厅及时调整工作部署,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检查评估和公布排行榜等措施,大力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01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每月直接到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领取养老金。 与此同时,面对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引发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逼人形势,在督促市、县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大省级调剂补助力度,1998—2000年安排5亿元事后对部分困难市、县给予补助。从2001年起,在反思和创新的基础上,每年确定部分困难市、县给予重点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实行事前按季下拨。2001年由省级安排4.27亿元对22个市、县,2002年安排7.77亿元对31个市、县,2003年安排8.82亿元对34个市、县给予补助,确保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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