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规划、部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时,提出了—个全新的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决定”的有关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这一内容表明,实现全社会的充分就业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一、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就是全社会的充分就业 《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所谓各尽其能,就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所谓各得其所,就是人位相适、按劳取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就是要把每一个人安排到适合其发挥、发展的岗位上。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从数量上看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工作,另一个是从质量上看的每一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这是两个有机联系的方面。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户口制度、人事制度、单位用工制度等把每一个人固定在某一岗位上,形成了普遍的人浮于事现象。这虽然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有工作,但显然不能算是充分就业。我们这里所说的充分就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所达到的社会全体成员的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位相适,按劳付酬。这实际上就是我们一再提倡、但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的按劳分配。因为我们过去所理解的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量分配社会产品。其实,按劳分配应是质与量的统一,而且按劳动力的质分配是按劳动力的量分配的前提。所谓劳动力的质,就是劳动者的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按质分配就是按照劳动者的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分配给适合他们的职业——各尽其能,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所谓劳动力的量,即是劳动能力的大小,也就是每个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的劳动量的多少。按劳动力的量分配就是按每个劳动者实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量的多少分配社会产品——按劳取酬。实现按质分配的前提条件就是劳动力的完全自由流动,每个人都选择适合于自己、最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和行业。实现按量分配的前提是公开、公平的竞争上岗。所谓公开,就是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公开,让每一个有兴趣的人(可以)充分了解,自己做出选择。所谓公平,就是选择的标准一视同仁,公开评判。这样就把按劳动力的质和按劳动力的量分配有机结合起来,按质分配成为按量分配的基础,按量分配是按质分配的必然结果。在这样一种就业和分配制度下,良禽择木而栖,良士择“主”而侍,就业者个个心情舒畅,收入分配公平合理,就业者的利益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必然是和谐的。 当然,这里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不是指部分人,而是“全体人民”,也就是说,是全体人民的真正的充分就业。这意味着社会全体人民的心情舒畅,分配公平合理,全社会的分配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我们说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所昭示的也正是要实现全社会的充分就业。 二、充分就业是解决现实社会各种矛盾的基本前提 “和谐社会”的思想是在总结国际、国内发展的经验,特别是分析了近年来的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失业、城乡及地区差距扩大、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要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就必须抓住充分就业这一主要矛盾,围绕如何实现充分就业做文章。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其利益有关。社会的不稳定与冲突,无非是利益的冲突。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社会成员收入的差距也无非是利益的差距;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也无非是利益分配的不协调:重视对经济发展的投入,而忽视对社会发展的资助。所有这些差距和不协调,从表面上看是利益的多与少的问题,但从实质上看则是由利益分配不公引起的人们的心理的不平衡。而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否不在于人们之间的收入是否均等,而在于机会是否均等。机会均等,反映在每一个人身上,就首先表现为就业的机会均等。事实上,就业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的基本利益。只有实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充分就业,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才能变差距为平等,变不协调为协调。也只有这样,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才有可能解决好。从个人看,人们需要安居乐业,安居与乐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业就是事业,事业需要就业。因此乐业就是安心于自己从事的事业。这里且不说一个人的事业与其兴趣、爱好相吻合,这样才能安心。一个人首先要就业,也就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所谓无事生非,有业才有事,有事才可能乐,无业不可能乐。乐业才能安居,无“乐业”,收入无把握,预期无保证,就不可能安居。尤其是在消费信贷、按揭贷款普遍流行的今天,乐业更是安居的基本条件。总之,就业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了社会的政治稳定、人民生活的安定,创造了一种优美、和谐的社会环境,协调了整个社会的各种矛盾,使人改变了扭曲的心理和不正当的竞争,回归到人本来的面目。 从整个社会来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和平时期的社会矛盾主要的就是就业者与失业者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起的就业者之间和失业者之间的矛盾。而中国现在面临的正是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这个矛盾解决不好,就有可能会葬送我们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因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又决定着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制。因此,解决好就业问题对社会政治的稳定意义非凡。 三、充分就业是实现社会总供求均衡的必要条件 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在发展中的一种相对均衡、统一、协调的状态。我们在注意解决当前社会的一些局部问题和矛盾的过程中,更要注意解决容易引起全社会经济危机以至政治危机的问题。从中国的现实来看,我们是既担心出现通货膨胀,也害怕出现通货紧缩。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已经使我们经受不起大的经济波动的考验。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好总供求的均衡问题。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也是全世界试图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凯恩斯认为造成经济危机的原因在于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而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又在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和居民的流动性偏好等,为此,凯恩斯想当然地认为解决经济危机的出路在于扩大社会的有效需求,但在存在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和流动性偏好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实行赤字财政政策扩大政府的消费。殊不知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既有“挤出效应”,又容易引起通货膨胀,形成“滞胀”。这就使得凯恩斯主义 “黔驴技穷”了。其实,正是一个国家的就业状况决定着该国的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能否平衡,因此决定着经济本身能否协调、持续发展。也就是说,造成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边际消费倾向和流动性问题,现实也没有证明边际消费倾向是递减的,流动性偏好也只是某种特例。应该知道,社会的有效需求就是社会的消费,社会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其中最重要的又是生活消费,生产消费的最终目的也是生活消费。而决定生活消费的因素虽然可能很多,但主要的是两个方面,即人们现实的收入水平和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尽管有极个别人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但总的来说人们还是认真负责,未雨绸缪,因此可以说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是决定其当前消费的更重要的因素。显然,决定现实收入水平和未来收入预期的就是就业和就业政策。就业问题解决的好,真正实现了充分就业和按劳分配,所有的人不仅得到了非常满意的现实收入,而且对未来收入也充满信心,消费就会随着供给而同步增长,也就不会出现经济危机。反之,如果就业解决的不好,或者就业不充分,或者收入两极分化,造成人们既没有满意的现实收入,更没有稳定的未来预期,就会出现消费低迷、经济衰退。因此,在就业决定收入、收入决定消费、消费决定需求、需求决定供给、供给决定生产、生产决定就业的逻辑中,决定就业的最终是就业本身。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或恶性循环的问题。这就说明在宏观经济的运行中,就业起着非常重要的决定作用。充分就业是保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的基本条件。 四、充分就业是实现社会经济结构协调发展的需要 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不仅需要总量的均衡,更需要结构的合理。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三大产业的结构。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出现了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很多人将此归因于不合理的制度,如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力流动的政策规定等。我们不否认这些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更应看到,第三产业是服务性行业,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服务的市场化,也就是把服务从人们的生活中分离出来。实际上这种分离需要一定的条件,这就是人们收入水平的大大提高和收入的稳定增加。一方面,收入水平的提高不是指个别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不是简单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代表的收入水平。而是在人们的收入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的平均收入水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虽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的水平,但由于两极分化严重,影响了绝大多数人对服务的市场化需求,因而限制了服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人们收入的稳定增加才能使人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服务业的发展才能稳定。从我国的历史情况看,第三产业高速发展时期,也正是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和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时期。显然,不论是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是收入的稳定增加,都要求有就业的保证。 (作者:夏杰长 财贸所研究员 冯彦明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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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中国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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