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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助推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一直是我国青年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本上看,虽然《就业促进法》提到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地方不多,在备受关注的公平就业一章同样没有出现社会所关心的学历歧视等问题,但并不是说大学生就业问题在《就业促进法》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近日指出,相对于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比如说妇女、残疾人、农村劳动者,大学生群体还是不能完全作为弱势群体看待。有关青年就业的问题,特别是初、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就业促进法》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者就业、农村富余劳动者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妇女、残疾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鼓励社会各方面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活动,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并依法给予扶持和帮助。

    城镇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就是青年,其中包括未就业的大学生。2002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16-34岁的失业青年占53.2%,青年已经成为我国失业人口的主体。近年来,大学生一次就业率虽然基本保持在70%左右,但是毕业生的基数不断增大,就业问题的压力骤增。《就业促进法》的法律效力一旦发挥,毫无疑问将会使大学生成为重要的受益群体。

    结构性矛盾,导致大学生就业难,这已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一直在积极探索结构性矛盾的破题之策,并为之付诸实践。大学生在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上高于一般劳动者,因此引导他们进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其创业孵化出高素质的经济体,从而吸纳更多人员就业,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解决青年就业问题的最理想办法。西方国家的经验也一再证明了这种模式的优越性和可行性。李援就认为《就业促进法》第7条关于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规定,对青年特别是知识青年来说更具有优势,其言外之意也正是如此。

    但是长久以来,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大学生创业的重要问题。毕业于黑龙江省某高校二级学院,一时之间没有找到工作的小郜近日来到北京,做了某品牌生化塑料防盗门的技术代理。他准备在老家开厂。在与记者谈到他自己的创业理想时,他无奈地说:“我是学化学的。从电视上看到这种技术,我发现原料其实就是农村到处都是的秸秆,成本很低。我们老家现在到处在盖楼,装修用门是个大市场。可是昂贵的专利技术代理费真让我发了愁。向亲戚朋友借来借去,才总算凑足了几万块钱。”

    正因为创业的艰难,在我国像小郜这样准备创业的学生现在还是少数。据统计,国外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最高可达30%,而在我国这个比例尚不足1%。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近年来,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例还在逐年下降。虽然早就有相关政策支持创业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但银行对于大学生这样创业风险大、还贷能力弱的客户并不青睐,加之贷款程序比较繁琐,现实中真正贷款创业的大学生并不多。而此次《就业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把对创业的金融支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显示了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创业和提升国民经济质量的决心。

    除此之外,尽管《就业促进法》公平就业一章里提到的性别歧视和传染病歧视并非是专门为大学生量身定做的,但是最近几年来女大学生遭遇性别歧视和病毒携带者大学生报考公务员遭遇歧视,一直是就业歧视问题的热点话题所在。西南政法大学今年组织的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著名的乙肝歧视也让大学生倍感受伤。因为携带乙肝病原在求职时被拒录,深圳4名大学毕业生愤而将富士康集团旗下的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公司侵犯其平等就业权,并赔偿4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万元。今年6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式立案,此案引起了相当的反响。

    《就业促进法》把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写进第六十二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此看来,多年以来根深蒂固的就业歧视现象总算有望解决了。

    我们期待并相信,《就业促进法》会成为大学生就业的助推器。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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