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省政府何权副省长、朱步楼副秘书长、办公厅何国平副主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震宁厅长,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朱步楼副秘书长主持,何权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陈震宁厅长及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建设厅、卫生厅、安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精神,明确了30个省级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何权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朱步楼副秘书长、陈震宁厅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30个省级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日常具体工作。
会上,何权副省长指出,搞好农民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农民工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工作。
何权副省长强调,“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大事抓紧抓好。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温家宝总理专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从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出发,立足于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市民化中的问题,建立有利于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关系国计民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江苏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民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坚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引导,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有效办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
何权副省长对当前我省农民工的重点工作作了部署。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二是不断强化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和服务;三是努力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四是认真搞好农民工公共服务;五是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何权副省长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创造良好条件。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既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谋划和推进各自负责的工作,又主动协调,相互支持,形成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强大合力。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震宁厅长在发言中指出,做好我省农民工工作,要注意思考把握几个问题。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好工作定位和重点问题。农民工工作的对象面广量大,涉及的部门也多,要就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关键问题先着手抓起来,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做长远思想准备。二是要处理好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的关系。做好农民工工作要有较长期工作计划安排,注意研究一些深层次问题,近期可就农民工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就业岗位上多下功夫。三是要抓住焦点问题搞好部门间的配合。要注意现阶段农民工问题的几个关键词,即工资、合同、服务、保障等,要针对这些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我省农民工工作。
朱步楼副秘书长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各成员单位与会同志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会议情况,传达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何权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要引起本部门本单位的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农民工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实事,全力以赴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谋划和推进所负责的工作,其它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督促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协调好面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