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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调解程序中可能会有影响调解公正的情况怎么办?


答: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规定,为了保证调解活动公正合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而赋予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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