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时报送调整劳动关系方案应带材料 1、企业现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3、投资主体审查意见; 4、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意见; 5、职工分流安置和调整劳动关系实施方案; 6、职工调整劳动关系相关费用明细表及公示情况; 7、改制企业提留调整劳动关系费用审批表; 8、其他相关材料及政策依据
报送集体合同应带材料及要求 一、集体合同说明 企业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双方首席代表是否属指派或委托;开始协商时间及协商过程;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情况。 二、有关附件 (1)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符合法律、法规的资格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附件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协商记录; (6)职工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三、送审材料须真实、字迹清晰。 四、驻江苏的中央、部队、外地、省属企业集体合同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办理职工调动应带材料
1、职工调动申报单; 2、职工调动阅档调查情况表; 3、职工调动表; 4、职工身份证件、户籍证复印件; 5、属夫妻分居调动,提交结婚证件; 6、属人才引进调动,提交学历或职称证明、用工说明; 7、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提交空编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单; 8、属驾驶人员调动,提交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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