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授予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等单位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
苏劳社察〔2006〕14 号
省各有关单位:
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保障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3〕21号)、《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劳社〔2005〕29号)的规定,我厅在部省属企业中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定活动。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决定授予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不断提高企业劳动保障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加快“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名单
1.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本级)
2.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本级)
3.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5.中谷集团江苏粮油有限公司
6.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8.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9.江苏省电信器材工业公司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本级)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本级)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3.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14.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15.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16.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
17.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18.澄西船舶修造厂
19.上海铁路局南京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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