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江苏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监察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自评表


附件2

项目

序号

     

标准分值

评分说明

自评分

劳动

 

用工

1

按规定制定和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

未制定规章制度或有违法条款不得分

 

2

依法招用人员

5

未按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录用登记资料的扣3

 

3

不向职工收取抵押金()等不合理费用

4

收取抵押金(物)等不合理费用的不得分

 

劳动

合同

集体

合同

4

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为100%

10

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扣3分;职工未持有合同书的扣2

 

5

劳动合同有效率达100%

4

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6

集体合同签订和审查

2

未签订或已签订未报送审查的不得分

 

7

建立工会组织

3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不得分

 

 

 

 

8

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不得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扣1

 

9

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10

谎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者职工人数的不得分;不按规定及时申报的扣5

 

10

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8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扣3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扣2分;未向职工公布缴费情况的扣2

 

11

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6

违反规定不予申报工伤扣2分;申请工伤认定、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弄虚作假的各扣2

 


   稿件来源: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