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起,邳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制度是通过卡片的形式,将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信息及劳动保障监察内容向举报投诉人公示的一种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正面印制的信息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名称,办公地址,专职监察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本人手机号码;背面印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每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办理举报投诉案件时,都应将本人的联系卡交给举报人或投诉人。
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制度的实施,加强了举报投诉人与办案人员的联系,便于举报投诉人及时了解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也加强了社会公众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监督,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