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建筑领域可能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海门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实施办法》,海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市建设部门,从今年起实施工资预留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设立工资预留户,一旦发生拖欠行为,按照支付程序启用预留户资金,确保工资按时发到农民工手中。 自从实施建设工程工资预留户以来,上半年海门市共有41个建设项目实行了工资预留,涉及资金384.86万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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