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彰显执法的刚性和柔性,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近期在案件处理中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
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定使用《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的6种情形:一是投诉案件处理中,发现投诉事项以外其他违法行为或者案件中所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及其他劳动者的;二是举报案件中用人单位涉及几种违法行为,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需要规范的;三是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情节轻微违法行为的;四是社会保险稽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漏申报工资总额情形,对造成漏申报的原因,需要建议整改的;五是劳动保障诚信培育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事项;六是其他需要建议的事项。在案件处理中出现这6种情形之一,除按正常工作要求予以查处外,在案件结案前或阶段性工作结束时,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要求“一案一议”,针对每个不同的个案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用人单位应该注意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改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