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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2007年将开展三次劳动保障专项检查


    3月27日,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袁彦鹏在会上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三次劳动保障专项检查,继续加大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等常规检查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执行国家工时制度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已覆盖到2700多万个用人单位及3亿多劳动者。去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1.3万户,涉及劳动者近1亿人,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9.9万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4万件;督促11.1万户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督促18.9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5.7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为1243.4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57.5亿元,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1.6亿元,还依法取缔非法职介9067户。

    袁彦鹏说,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任务还很重。一些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指标,在鼓励引进资金、兴办产业的过程中忽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此外,现有的执法手段与实际执法需要差距很大,缺乏查询账户等强制手段。他表示,今年将加大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等常规检查力度,突出抓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震慑违法行为、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针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今年一季度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二季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等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四季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此外,在继续完善监察程序制度、监察执法案卷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同时,今年要重点推广网格化、网络化“两网”监察执法模式,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全面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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