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连云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宣传和监督下,连云港某高校为92名编外教职工补缴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共计50252元。
近年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的投诉举报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与编内人员待遇差别较大等行为,据悉,某高校甚至以未完成招生任务为由克扣编外人员工资。随着《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相继出台,劳动保障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权益的维护逐渐变为有法可依。2006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7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投诉案件进行了处理,经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宣传教育,7家事业单位都按规定进行了整改,为921名编外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共计369486元。
2007年,市劳动监察机构仍会将规范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做为工作重点之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切实维护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