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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劳务派遣企业专项检查综述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推动无锡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自2006年4月10日至5月31日起,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劳动管理专项检查,共对87家劳务派遣企业实施了检查,涉及劳务输入单位1563家,劳务派遣员工66035人。

    检查结果反映,劳务派遣企业用工情况总体良好。但检查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劳动用工制度方面:一是劳务派遣企业普遍将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保底数作为员工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检查中按945元缴费的员工有35489人,占涉及人数的59.4%;少数劳务派遣企业向用人单位按实收取了社会保险费,却按保底数为职工申报缴纳;极个别劳务派遣企业在收到劳务输入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缴纳。二是劳务派遣企业在运作中存在多个劳务输入单位使用同一社保代码的现象,易导致劳务派遣企业漏缴、少缴甚至截留派遣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三是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四是劳务派遣企业职工工资清单以及考勤制度不完善。五是劳务派遣企业与劳务输入单位的财务结算不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支队着手做了以下工作:

    1、对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输入单位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深化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政策的了解。

    2、对劳务派遣企业截留劳务输入单位社会保险费,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全部立案查处。

    3、对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实习生的行为要求纠正,对侵害被派遣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4、向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稿件来源: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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