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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成效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 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8507户,涉及劳动者142.81万人,查处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案件7848件,对3175户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用人单位为10.41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向2.76万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支付工资2737.85万元,责令1785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7614.69万元。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其中警告168件,罚款269件,罚款金额达232.5万元。

    为确保检查实效,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抽调力量,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全省共组织4614人参加检查活动,印发宣传资料59.698万份,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咨询383次。检查期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大量招用农民工的单位为重点对象,对其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通过检查用人单位的生产场所,以及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实地查看用人单位职工录用备案、工资、考勤等基础台帐,切实将维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到检查活动中。

    从检查反映的情况看,随着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总体良好,劳动用工管理逐渐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谋求高利润,不惜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等侵犯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农民工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任重道远。

    对此,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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