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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自5月10起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自5月10起,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将涵盖全省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大量招用农民工的单位。检查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以及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作为重点,通过组织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到实地检查和进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予以严肃处理。


   稿件来源: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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