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管理的法规依据日益完善。连云港市劳动监察支队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投诉举报较多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情况作为200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支队从使用编外人员人数众多、人员结构复杂的市公安系统着手,多次派劳动保障监察员上门服务,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帮助解决用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扎实细致的工作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引起了市公安局局党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从政治部、后勤管理处、交巡警支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专项处理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范工作。近期,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连云港市公安系统通过直接到社会经办机构办理和连云港市、县(区)劳动人事代办机构办理两种方式,为675名编外人员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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