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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受理: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投诉人应当实名投诉,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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