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南通市召开就业再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徐仁祥副部长主持会议,南通劳动保障局张明副局长介绍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并与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等部门的同志一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电视台以及南通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2002年以来,南通市围绕解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市委、市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取得了较大成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发挥,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3年来,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万人, 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帮助15.8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帮助2.5万名“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下岗与失业并轨工作全面完成。
去年11月以来,国家和省针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出台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南通市政府也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6]29号),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几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这次新出台的就业政策延长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项政策的执行时间,同时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增加了扶持政策项目,调整了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操作办法。通过对原有政策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对就业再就业的支持和扶助力度更大,实效更强。
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项基本任务,五大政策支柱,十项政策措施”。四项基本任务:一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二是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三是突出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四是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五大政策支柱: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四是规范就业管理,加强失业调控;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十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调控、财政投入、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