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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九期入境就业专办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入境就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专办员队伍,经与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定于11月份举办全省第九期入境就业专办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未参加专办员培训的经办人员、在江苏就业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入境就业概论、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

    2、劳动保障部门入境就业管理最新规定及入境就业申请、审批、办证的程序和要求;

    3、公安部门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及办理签证、居留、暂住加注的程序及要求;

    4、培训结业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全省入境就业专办员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分批开班,具体安排见附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

    1、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市参培人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参培人员直接在所属市的经办窗口报名。10月20日前各市将带队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准确参培人数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凡南京、昆山、吴江、苏州、无锡确有原因不能参加前五批培训的人员,统一参加第六批培训)

    2、带队人员集中本市《参加全省入境就业专办员培训名单》、《江苏省入境就业专办员登记表》(附2)和参培人员照片两张,报到时一并交齐。

    联系人:蔡利、张寒萍;电话:025-83312843、86632974;传真:025-83316415。

附:1、全省第九期入境就业专办员培训班培训时间及地点

    2、《江苏省入境就业专办员登记表》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1  

全省第九期入境就业专办员培训班培训时间及地点

 

参培对象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联系电话

第一批

  

111上午

900——1200

1-2

 

另行通知

 

第二批

  

115上午

900——1200

5-6

第三批

  

117上午

900——1200

7-8

第四批

  

1112上午

900——1200

12-13

第五批

  

1113上午

900——1200

13-14

无锡市湖滨路52号飞鸿宾馆

051085106631

第六批

徐州、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扬州、南通、盐城、泰州、宿迁

1115上午

900——120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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